「肉粉松」代替肉松做面包 上海85℃遭开罚70万元!

肉松面包。(图/翻摄自澎拜新闻微博)

记者杨蕙绫/综合报导

上海工商局12日公布去年侵害消费者权益的10大案例,其中包括知名连锁餐饮业者「85度C」的上海多间分店,涉嫌以「肉松粉」取代肉松,被当局认定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罚款15万人民币,相当台币70万元。

据《澎湃新闻》报导,旗下拥有「85度C」、「85℃」及「85℃Daily Café」等知名品牌的和夏(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10月起在上海43间门市制作熏鸡肉松面包」和「辣味香松面包」,售价分别为11元及8元人民币。

但业者为了降低面包的制作成本,竟以「肉松粉」取代肉松为原料,制作上述两项产品,违反大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遭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开罚15万人民币,相当台币70万元。

上海和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声明指出,因门店未及时更新产品说明,对消费者造成困扰,深表歉意。此次产品名称分类工作中出现的管理疏失属于个例,经排查,其他产品已不存在类似问题,目前85度C全国门店已进行严格排查,对涉及「肉松」产品说明进行删除,新产品说明已在工商部门监督指导下更改完毕。

上海全市工商局和市场监管部门去年共处理23万件消费者投诉事件立案调查的有1368件,这次公布的10大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除了上海85度C之外,还有欣特峡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矍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览莳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心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泽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德阿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云峰松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容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极星服饰商贸(上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