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或伤身? 中市查网路贩售中药 28件违规遭裁处

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针对网路违规广告及贩售业者进行加强稽查。(台中市政府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针对网路违规广告及贩售业者进行加强稽查。(台中市政府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现代人注重养生,常将中药拿来炖煮或是冲泡作为养身茶饮,对中药材或中药相关产品的需求日渐增加,台中市食品药物安全处为维护民众用药安全,针对网路违规广告及贩售业者进行加强稽查,去年监测查核2322件,其中违规属实案件28件,全数依违反《药事法》裁处,可处3至200万元罚锾。

食安处表示,去年查获许多网路卖家未经核准向国外买进中药产品,并至拍卖平台刊登贩售,卖家借由宣称可治疗「皮肤疾病」、「性功能障碍」等字眼,吸引为求隐私、方便的买家自行至网路购买服用,以赚取价差利润。

食安处说明,依据《药事法》规定,贩售药品需向当地卫生局申请贩卖业药商资格,取得许可执照后,始得从事药品贩卖作业,且不得于网路上擅自贩售中药,违反者可处3至200万元罚锾,若未经卫生福利部核准擅自制造、输入、贩售药品,最高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卫生局强调,民众若有就医或用药需求,应找合格医师诊治,或洽询合格医事人员及中药商,切勿自行购买非医疗场所或其他来源不明的药品,以免延误就医。

食安处提醒民众,谨记「停、看、听、选、用」原则,停止不当看病、购药及用药行为;看病请找中医师诊治;听专业医师、药师说明;选购安全、有效中药药品;用中药时应遵医嘱,以保障自身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