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查年节食品 笋干、酸菜4件违规业者遭处办

中市卫生局派员西屯区的阿娟商行抽验年节食品。(图/台中市卫生局提供,下同)记者李佳蓉综合报导年关将近,台中市政府卫生局派员至菜市场杂货店卖场超市抽验年节常食用笋干酸菜腌渍蔬菜共24件,分别检验防腐剂二氧化硫甜味剂规定煤焦色素项目;今公布检测结果,共有4件不符规定,不合格率16.7%,违规产品已下架并后续处办。

卫生局表示,4件不合格产品为北屯区「老向店面食」酸菜检出漂白剂二氧化硫0.18g/kg(标准:0.03 g/kg以下)该产品由业者大里区信仁酸菜行购入;另在西屯区「阿娟商行」梅干菜检出不得检出的防腐剂对羟苯甲酸0.03 g/kg;东区「铭利行」 菜脯检出防腐剂苯甲酸1.94 g/kg(标准:1.0 g/kg);大里区「荣兴农产食品厂本岛笋干检出漂白剂二氧化硫0.24g/kg(标准:0.03 g/kg以下)。前述三项产品于检验结果报告出炉即通知业者下架并由源头厂商所辖卫生局调查处办。▼位在北屯区老向的店面食酸菜被检出漂白剂超标。卫生局局长徐永年说明,漂白剂二氧化硫及防腐剂苯甲酸都是合法食品添加物,但有限量其使用标准,长期大量摄入易引起呼吸不顺、呕心呕吐等影响健康。提醒消费者选购年节食品勿挑颜色太白、太鲜艳的产品,也要注意包装标示、有效日期等。检验不合格之业者,卫生局将依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违反者将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