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抽查182件年节食品 北市卫生局揪20件不合格

台北市卫生局特别在年前到卖场、传统市场、餐厅、食品行、小吃店等地点,抽验182件年节食品,结果20件不符规定,包含花椒、菇类、豆干、虾米都上榜。(本报资料照片)

农历新年快到了,台北市卫生局特别在年前到卖场、传统市场、餐厅、食品行、小吃店等地点,抽验182件年节食品,结果20件不符规定,包含花椒、菇类、豆干、虾米都上榜。卫生局表示,不符规定产品都已要求下架,如来源属外县市,则都移请所辖县市卫生局处理。

台北市卫生局这次抽验蜜饯、花椒、淀粉制品、金针、米湿制品、零食豆干制品、白木耳、竹笙、生鲜蔬菜、糖果及果冻、即食餐食类、菇类、谷豆类、生鲜水产及其加工品、生鲜肉品及其加工品共182件产品,其中20件不符规定,包含19件品质检验不符规定、1件标示不符规定,有3件标示跟品质都不符规定。

北市卫生局说明,19件违规物品包含4件花椒、6件生鲜蔬果、3件竹笙、2件白木耳、2件菇类,分别检出1至8项超标的残留农药,其中2件竹笙检出超标的重金属镉或漂白剂二氧化硫,另外还有2件即食豆干验出超标防腐剂己二烯酸。

卫生局表示,残留农药含量不符规定,可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分责任业者6万元至2亿元罚锾;重金属不符规定则已命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可处3万元至300万元罚锾。添加物使用不符标准,可处3万元至300万元以下罚锾。如果贩售业者无法交代上述不合格产品供货来源,可处分3万元至300万元罚锾。

至于4件产品标示不符规定,包含2件花椒、1件虾米标示不实、1件豆干未依规定使用中文标示,卫生局表示,此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可处分责任厂商3万元至300万元或4万元至400万元罚锾,并令违规产品限期回收改正,改正前不得继续贩卖。

卫生局表示,上述违规产品皆已通知贩售商及进货端立即下架,经追查产品来源为外县市,则已移请所辖县市卫生局办理。来源属台北市者,经调查确认违规属实,会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