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当你「女友」偷信用卡 伪娘盗领男网友10万被诉

台北地检署(陈志贤摄)

男子张威钦以「男扮女装方式,多次骗取男子钱财及3C产品,今年4月落网后遭台北地院判刑后,检警又查出张男以相同手法诈骗高雄男子钱包并盗领10万多元现金,台北地检署今依诈欺等罪嫌起诉张男。

检警调查,张犯案时常以女性打扮现身,藉网路交友四处行骗,被网友称为「伪娘」,他今年4月被捕时,不但身穿低胸女装,还露出「事业线」。

检警调查,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间,张在台北、新北市四处行骗,与男网友相约用餐、看电影、按摩,趁机窃取男网友现金、ipad平板电脑、SONY手机、iphone 8PLUS手机,并盗刷信用卡消费,得手约数十万元。

今年4月张落网后,北院判决张男徒刑2年,另判刑1年10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一名高雄男子向检警报案,指去年间与张相约看电影,因为张愿意当他女友,他去排队电影票,将随身包包交由张保管,还告诉张帐户密码不料遭张盗领10几万元,北检今依法起诉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