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经营权争夺1】大同翻版!张荣发基金会爆 万年董事长退幕后操盘

新闻节目中心/综合报导

大同经营权争夺战甫落幕,如今长荣集团内部为经营权争夺,正上演兄弟阋墙的戏码立场偏向大房长子张国华、号称「万年董事长」的张荣发文教基金会董事长钟德美,虽已卸任董事长,但她向台北地方法院推荐的7位临时董事,10月7日获法院全数采纳,而法院未征询「弟弟派」次子张国明和三子张国政意见,亦引发外界议论。

12日在资深司法记者苏位荣主持的《行动法庭》,曾获选为106年度公益律师谢以涵表示,就裁定结果来说,「(指派临时董事)对钟德美毫无影响,现在她只是退居幕后」,换上另一批「立场跟她完全相符」的人。

谢以涵呼吁主管机关「应该勇于任事,主动解决僵局」,推派立场公正的第三方,甚至推派拥有良好社会形象的政府公职人员担任董事,避免发生「主管机关怠于行使职权、法院介入(经营权争夺)」的争议。

▲ 张荣发基金会前董事长钟德美(右)。(图/长荣提供)

万年董事作风强硬 基金会上演「快闪十秒钟」

若说在立法院有个「半分忠」,立委只花30秒就结束会议,那么在张荣发基金会也有个「十秒钟」,前董事长钟德美在张荣发慈善基金会,也上演「快闪10秒」的戏码。

据在场人士提供今年4月17日拍摄的内部影片,主席钟德美宣布开会后,基金会董事、张荣发大房次子张国政提案变更议程,希望将议程中列为第十案的董事改选,挪为第一案,因为该届董事已于1月10日任期届满,超过三个月。

张国政话还没说完,钟德美即强硬插嘴,「请按照原订议程!本人现在宣布散会!如果变更议程就不开会了!」

在其他董事表示「附议」的声浪中,钟德美撂下狠话说,「主席已经宣布散会,已经没有合法的会议存在,你们再怎么开,都是违法的!」

会议才开不到10秒,钟德美就自行宣布散会,与其他5位董事离开现场。

剩余在场的9位董事因过半数,推举张国政为临时主席,继续开会,并选出吴景明作为基金会下届的董事长。

对于钟德美强硬的作风,知情人士透露,其实钟德美背后的律师,跟在大同公司背后操盘的律师,都是同一位律师陈锦旋。钟德美为避免改选遭撤换董事长,迟迟不召开董事会。直到其他董事要求召开董事会,才不情愿召开。

而当其他董事要求变更议程,钟德美为何会坚持散会?知情人士推测,钟德美可能是知道董事长宝座不保,才会干脆结束议程。这样强硬的作风,跟「大同董事改选案」如出一辙,都是董事长无限扩张主席权,继续霸占董事长的位置,遭外界质疑是「万年董事长」。

▲ 张荣发基金会董事次子张国明1月16日召开记者会,要求教育部介入改善基金会董事会改选。(图/记者林淑慧摄)

换汤不换药!法院指派七临董 都钟德人马

除了张荣发慈善基金会,钟德美在张荣发文教基金会也担任董事长一职,同样也发生董事届期未改选的状况。

今年2月3日,钟德美发动法律战,指控大房二子张国政和三子张国明等6人,怠于行使董事职务,她以利害关系人身份,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选任临时董事。

但特别的是,钟德美在诉讼策略上,所主张的法律是《非讼事件法》,而不是《财团法人法》。

律师洪维廷分析,钟德美主张《非讼事件法》有个好处,就是可以在保有董事长职务的前提下,请求法院指派自己推荐的人马接任。

结果10月7日台北地方法院做出裁定,依据《财团法人法》将第11届董事「全部冻结」,解除钟德美董事长的职务,并指派七位临时董事,由他们行使职权。

▲ 洪维廷律师。(图/翻摄行动法庭)

洪维廷律师指出,钟德美虽然在「外观上」不能够再控制这个基金会,但法院却一口气指派钟德美推荐的七人名单,作为张荣发文教基金会的临时董事。

律师谢以涵抨击,就结果来说,「对钟德美毫无影响,现在她只是退居幕后!换了一批人,立场跟她也是完全相符!」财团法人属于公益性质,临时董事应具超然地位,应该尽量避免被同一派掌握,但是「这七人都是偏向某一派的人选!」

谢以涵不解说,「在这个案子,法院明明知道双方在进行斗争」,法院可以从外面选任跟两造不相干的第三人当临时董事,或者让另一方对人选名单提出意见。「如果我是法官,我可能会两边都选一部分的人,关键部分会请主管机关推荐人选。」否则,法院单采某一方推荐名单的作法,恐令外界质疑,法院参与经营权争夺,刻意给某一方优惠。

掌控张荣发两大基金会=掌控长荣经营权

证券分析师陈唯泰打趣说,今年发生大同和长荣经营权之争,若说大同是「武斗」,长荣就是「文争」。

陈唯泰指出,若单纯从股权结构的角度来看,只要掌控张荣发文教/慈善两大基金会,就能掌握市值高达四千亿的长荣集团!

陈唯泰接着解释,从「长荣国际」股权结构来看,如果要掌握长荣国际,只要掌握最大的股东,「长荣文教基金会」(持股28.8%)和「张荣发慈善基金会」(持股5%),两者股权合计逾33%,再加上大房长子张国华的18%,就能掌握长荣国际过半数的股权。然而「弟弟派」大房次子张国政和三子张国明的股权,加起来才36%。

而观察「长荣海运」的股权结构,其中「长荣国际」持有5.45%,长子张国华占6.64%。但次子张国政和三子张国明的持股,加起来仅4.31%,对企业无法产生影响力

在「长荣航空」部分,「长荣国际」持股高达11.32%,「长荣海运」是16%,其他个人持股均不足5%。

陈唯泰总结说,「从集团架构很明显能看到,谁能能够掌控最上层的文教基金会,谁就有机会掌控下游的长荣国际、长荣海运、长荣航空跟长荣储运。」

文教基金会沦炒股工具?分析师吁主管机关留意「公司治理」

为了避免财团法人过度介入营利事业,依据107年公布的《财团法人法》第19条,财团法人对单一公司持股比率,不能超过公司资本额的5%。

谢以涵律师解释,财团法人具备公益性质,如果过度参与公司营运,恐怕会变成「营利」性质,如果把大量持股灌到财团法人底下,恐变相「以公益之名,有盈利之嫌」。

洪维庭律师表示,《财团法人法》设定的5%持股门槛,原意是「财团法人不要涉及过多营利的事情」。现在张荣发文教基金会对长荣国际持股28.8%,虽然似乎违反《财团法人法》,但因为法律有「不溯及既往」原则,28.8%持股是《财团法人法》施行前就存在的事实,法务部曾做出函释,表示超过5%的部分不用释出,但从《财团法人法》的立法目的来看,「(张荣发基金会)不是给你炒股用的!」

证券分析师陈唯泰认为,若基金会的实质功用不是做公益,就是违反初衷,借由基金会这么大的股权去控股,控制下游事业体,就需要思考「基金会握有这么大的股权是否适合?」他呼吁政府机关,需要关注公司治理和财团法人的问题,特别是面对长荣集团这类上市柜公司,股东遍布全国,当影响力这么大的集团被少数人掌控把持,未必是好事,希望主管机关能特别留意。

系列报导》

► 【长荣经营权争夺2】法院遭控介入经营权争夺 律师:七临董「都偏向某一派」!

► 【长荣经营权争夺3】律师:张荣发基金会不应沦「炒股工具」!

节目完整内容》

热门点阅》

► 【营业秘密1】经济间谍无法可管!林志洁:国安五法无法人刑责

► 【营业秘密2】台湾「侦查保密令」独步全球 防企业秘密二度外泄

► 【租屋须知1】老弱女房东遭大汉锁喉!「公证租约」迁出房客更便利

► 【租屋须知2】房客没所有权状也能迁户籍!房东不可禁止迁户籍和报税

● 欢迎投书云论》让优质好文被更多人看见,请寄editor88@ettoday.net或点此投稿,本网保有文字删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