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委指修法滥杀现有合法雪茄馆 卫福部:盼设室内吸烟室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报系资料照)
民进党立委蔡易余今(18日)于立法院举行「烟害防治法修法,不要滥杀现有合法雪茄馆」记者会,他表示,卫福部日前提出《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直接排除雪茄馆是「禁烟场所例外」的例外条款,等同直接宣告雪茄馆不能经营,牵扯到许多人的就业机会。卫福部则回应,盼在雪茄馆内设置独立空调、空间的室内吸烟室。
蔡易余表示,现行《烟害防制法》规定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包括旅馆、商场、餐饮店或其他供公众消费的室内场所,但场所内设有独立空调及独立隔间的室内吸烟室、半户外开放空间的餐饮场所、雪茄馆,以及下午9时以后开始营业且18岁以上才能进入的酒吧、视听歌唱场所,不在此限。
修法将款项内容改为「旅馆、商场、餐饮店 、酒吧、夜店或其他供公众消费的室内场所,但设有独立空调及独立隔间的室内吸烟室,不在此限」,直接把雪茄馆可以例外在室内抽烟的条文排除。
蔡易余强调,这样的修法是扼杀雪茄馆未来的生存空间,等于是直接宣告雪茄馆不能经营,牵扯到许多人的就业机会,过去很多人在合法范围内的投资,全部都会马上变成灰烬。
卫福部国健署副署长魏玺伦列席回应,根据现行法律,雪茄馆就是等同室外吸烟,没有限制任何独立空间,所以没有办法请地方卫生局查核,「简单来讲,雪茄管你开了就是24小时可以营业,也没有任何限制年龄,整个雪茄馆都可以吸烟」。
雪茄馆业者的登记项目,如果是餐饮店或公众消费的室内场所,雪茄管里面就会提供酒水或餐饮,不会只有雪茄,所以本来就是内含项目之一,卫福部只是希望业者设有独立空调或隔间。
蔡易余补充表示,《烟害防制法》的修法过程,政府要注意到现行产业,不要强行修法、直接扼杀整个产业,杜绝大家抽烟是一个目标,但是现在已经有很多合法存在的雪茄馆,修法过程必须更细腻,减少对产业的冲击,这部分还是要斟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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