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制法》倾向「一禁一放」!电子烟友疑公平性 盼开启对话

电子烟自救会忧心禁止电子烟反而造成烟品走入黑市。(示意图资料照,记者邱中岳翻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日前《烟害制法修正案行政院退回卫福部,能否顺利于本会期进入立院审查恐怕还是未知数。然而草案部分条款亦尚存讨论空间,像是卫福部拟将加热烟比照纸烟方式纳管合法开放,却将同为新兴烟品的电子烟归类为「类烟品」加以禁止,这样「一禁一放」的修法方向引起议论,也让电子烟友直呼「不公平」,希望争取与修法单位的对话空间,重新调整法案,以期达成共识

台北医学大学医学院医学系公共卫生学科庄凯任教授表示,不论是电子烟还是加热烟,在设计上是可以降低吸烟的危害,但政府若没有立法管理,反而容易造成其他问题。甚至有新兴烟品推出无尼古丁香烟,但添加物基于商业机密外界不得而知,就怕危害人体,所以政府更应该立法管理。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研究小组报告,对电子烟有严格的规范建议,要求烟草制造商定期向监管机关披露产品资料,并明订禁止使用开放式系统的电子烟以保使用者安全,以及禁止在电子烟中添加尼古丁以外的药理活性物质,如大麻和四氢大麻酚(注)。

▲WHO专家委员会和研究小组报告纪录指出,建议加强管理电子烟。(图来源/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引用文献

电子烟自救会指出,目前美国部分州政府麻州蒙大拿州,以及其他国家包括印度、伊朗全面或部分的禁止销售电子烟,但却造成烟品黑市地下化,这些都是禁用政策或过度管制所造成的不健康的市场现象;另外像是加拿大、纽西兰南韩等国家采开放严管的制度。其中以「无烟社会」为目标的纽西兰卫生部指出「改用电子烟有高度机会降低对吸烟者本身与其周围亲友的健康危害」,建议吸烟者可转用减害产品,且有条件开放电子烟并确保电子烟不能卖给未成年者。

有电子烟友表示,当初从纸烟改抽电子烟是为了减少对周遭人的影响,也不会有恼人的烟臭味。但是看到很多负面报导也会担心电子烟烟弹内的成分会影响健康,所以建议政府应采取管理的方式,对电子烟的成分内容严加限制、合法纳管,这样既可以避免在市场上购买到来路不明的产品,也可以解决黑市交易的乱象。对于电子烟成分,电子烟自救会认为公部门可成立专案小组专责研究,以公信力民众释疑。烟权陈麒安理事长认同此观点,认为目前提出的《烟害防制法》拟禁电子烟,可能导致烟品成分无人把关,但烟友需求仍在,恐让市面流入黑心产品的机会大增。

烟权会陈麒安理事长认为,台湾可参考其他先进国家的烟品法规以及比照目前其他烟品限制,将电子烟正式列入纳管而非直接禁止,例如英国为全面开放电子烟、日本则开放无尼古丁电子烟,皆是政府正视并积极面对新兴烟品议题、尊重烟权的民主表现,他还建议投入研究让电子烟及其他烟品成为经济产物,为国家增加外销收入。陈理事长强调,目前《烟害防制法》中除了电子烟之外,亦有像是禁烟年纪、禁烟场合等其他条文内容存在讨论空间,他呼吁烟品议题应公共化、条文明确化,政府需保持中立、持续开放沟通。

根据观察,对于抽传统纸烟的民众来说,不管是否开放加热烟与电子烟,多数认为影响不大,目前加热烟及电子烟的使用者,不少人希望政府能够早日开放,才有合法又安全的管道购买相关的商品,毕竟需求不会凭空消失,当正式管道无法取得时,势必转往非正式管道。一旦合法通过,购买管道才会变得有保障,非正规购买管道可能会有其他风险存在,这些仍需要政府协助把关。

(注)资料来源: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和研究小组报告第7页项目G、I、K。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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