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测!「医疗用笑气」10月纳追踪 未申报最高罚200万
滥用笑气会影响维生素B12生成,进而影响血液及神经功能,严重甚至会造成缺氧昏迷,甚至死亡。食药署继去年10月公告纳管食品用笑气后,今(26)日预告将「医疗用笑气」纳入追溯或追踪应申报品项,强化监测,新制最快10月上路,届时未依规定申报者,最重可依《药事法》第92条,处200万元罚锾。
林口长庚2019年发布研究指出,2012年至2018年间,有9名青少年应吸食笑气造成脊髓神经退化、受损,最严重的为一名17岁少女,与朋友开趴接触笑气后上瘾,3个月后逐渐出现下肢无力、全身麻木等症状,遭遇车祸后症状愈发严重,至今仍无法独立行走。
食药署科长杨博文表示,我国目前核准医疗用笑气共计2张许可证,核准适应症为「吸入性全身麻醉、镇痛」。食药署为掌握医疗用笑气流向,避免流入非医疗用途,依据药事法第6条之1第1项规定,于109年5月26日预告修正「药事法第六条之一应建立追溯或追踪系统之药品类别」草案,拟将「医疗用笑气」纳入追溯或追踪应申报品项,以强化流向异常监测。
对于医疗用笑气之许可证持有药商、从事该类制剂批发业务之贩卖业药商,应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份药品追溯或追踪资讯,上传至食药署所建置之药品追溯或追踪申报系统。
杨博文提到,「医疗用笑气」纳入追溯或追踪应申报品项即起进入预告评论期,业者可于60天内向食药署或「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陈述意见,若顺利的话,最快10月可上路。届时业者为遵循流程申报,将可依《药事法》第92条,处3万至20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