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健署全面禁售电子烟「最高罚5000万」 业者根本不怕原因曝光!
▲WHO因此建议禁止或限制电子烟制造、输入、贩卖及使用。(示意图/台中市政府提供,下同)
电子烟造成的肺病疫情频传,但现行烟害防制法已长达13年没修,业者即便被抓到贩售电子烟也因罚则轻,根本罚不怕。国健署今预告草案,将全面禁售电子烟,最重可罚5000万元。
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今天预告「烟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将电子烟等新兴烟品归类为「类烟品」,全面禁止制造、输入、贩售、供应等,并将吸烟年龄及购烟年龄从现行18岁提升至20岁。
国健署烟害防制组简任技正吕孟颖告诉中央社记者,烟品燃烧后可释放出7000多种化学物质,其中93种属致癌成分,15种被国际癌症研究署列为「第一级致癌物」;全台每年约有2万7000人死于烟害,平均每20分钟就有1人因此丧命。
吕孟颖说,世界卫生组织(WHO)近年曾发表报告指出,每年全球有57万名5岁以下幼童死于二手烟及空污,加上国际间陆续出现各种电子烟等新兴烟品,国际间也发生多起电子烟肺病疫情,WHO因此建议禁止或限制电子烟制造、输入、贩卖及使用。
不过,吕孟颖指出,根据现行法令,贩售电子烟设备仅能依「烟害防制法」开罚新台币1000至3000元,业者根本罚不怕,除非被发现电子烟油中含有尼古丁,才会依「药事法」重罚,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卫生单位因无法强制搜查,实际执法仍有难度,也显见现行「烟害防制法」早已不合时宜。
吕孟颖说,「烟害防制法」民国86年上路以来,历经3次修正,事隔前一次修法已有长达13年,国健署曾于103年草拟修正草案、106年送进立法院通过一读,却因其他法案搁置,迟迟未完成二、三读,无疾而终。
▲图为保七总队曾查获8百多瓶电子烟油以及3千多盒烟弹。(图/记者邱中岳翻摄)
吕孟颖指出,由于近年各界对于新兴烟品危害愈来愈重视,世界各国也因爆发多起电子烟肺病,包括美国多个州别、印度、南韩等均立法禁止电子烟,因此这次也将电子烟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兴烟品一律归类为「类烟品」,全面禁止制造、输入、贩售,制造、输入将开罚100万至500万元,制造、输入业者若展示及广告将开罚1000万至5000万元。
不过,近期争议不断的加热烟品究竟算「烟品」还是「类烟品」,吕孟颖说,由于加热烟是以传统烟草作为原料,只是改以电的方式加热,兼具烟品、类烟品特性,属性不明,该怎么分类尚未与财政部达成共识,近期将召开专家会议厘清,未来即便归类为烟品,也须通过健康风险评估后才能上市,相关草案将力拼下会期送到立法院审查,盼尽速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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