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盒警示圖文加大至50% 吳昭軍:3月22上路強力執法

目前烟盒上吸烟有害健康之警图共8则,国健署长吴昭军表示,警示图文面积从35%增至50%的规范将于今年3月22日上路。图/国健署提供

立法院去年三读通过「烟害防制法」修正案,母法已上路实施近一年,而部分子法则逐步上路。国健署长吴昭军今表示,警示图文面积从35%增至50%的规范将于今年3月22日上路,国健署也将强力执法,呼吁业者依法制造贩售,若违法贩售可处1至5万元罚锾。

烟害防制法新法虽已上路,但部分子法仍有上路缓冲期,例如警示图文面积从35%增至50%。吴昭军先前表示,由于市面上有很多已经制造完成的,无法立即禁止,将延后实施。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11 条要求缔约方应在烟品包装标示健康危害警示,「警示图文」已被视为是一种与吸烟者重要的健康沟通媒介,以一天吸一包烟的吸烟者来说,一天至少接触20次警示图文,一年就有超过7000次以上的频率,可以接触到烟盒上面的健康讯息。

目前烟盒上吸烟有害健康之警图共8则,涵盖不同对象,兼具情感与理性,从自身、家人最有感的事物为诉求,并提供戒烟专线讯息,联结戒烟意图、动机与行动支持。

吴昭军今表示,烟害防制法通过后,警图将于今年3月22日起由原本35%扩大至50%,增加民众烟害意识感。新法上路后,国健署将强力执法,加强稽查,若有业者违规贩售,可处1万到5万元罚锾。

国健署烟害防制组长罗素英表示,如有违反烟害防制法第9条第2项、第3项烟品容器警示图文标示面积不得低于50%及标示之方式、内容或位置之规定,处烟品制造或输入业者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并令其限期回收或退运,并按次处罚;贩卖者则处新台币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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