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元罚单找不到地址又未公告 车主抗罚成功

姜姓民众违停被开罚600元,但未收到通知单,向台北地院提告抗罚成功。(黄捷摄)

姜姓民众违停机车挨罚600元,但台北市交通裁决所找不到其住址寄送罚单,又疏未刊登公告姜民无从知悉被开罚,提告请求撤单。台北地院认为,交裁所未合法送达举发通知单,程序瑕疵,判决撤销处分,可上诉。

姜民2018年8月1日上午11时许,在台北市某画设黄线处违停,遭停车管理工程处举发,交裁所遂开立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单,通知姜民应于同年9月17日以前陈述意见或缴纳罚锾,但他得知此事时早已过了缴纳期限

姜民提告主张,他未曾收到违规照片,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开罚单裁处程序不合法,请求撤销原处分;交裁处则抗辩,通知单寄送至车籍登记地址,因无人签收退回,后改以办理公示送达,原处分核无违误

判决指出,交裁所寄送通知单至车籍地址,因无人签收退回,姜民现住所又不明,暂至松山户政事务所,交裁所只要命为公示送达,并于行政机关公告栏黏贴公告,或刊登政府公报新闻纸,告知姜民得随时领取通知单,就算合法送达。

但经法院调查,本案中停管处仅排定登载网路公报,尚未刊登,举发通知单未依行政程序法规定,践行公示送达程序,因此对没有合法送达效力,举发程序显有瑕疵,因此判撤销原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