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团怒斥:劳基法倒退30年「不变个屁、弹性个屁」!

▲ 劳团抗议一例一休修法。(图/记者季相儒摄,下同)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政院在9日通过「劳基法修法」,力拚年底可以审核过关,会场之外集结了团结工联、全国产业总工会等等还有来自各县市的产业总工会进行抗议,到场的劳工多达1000人。劳团表示,这种「由雇主主导的」的修法,让劳基法「倒退30年」。

劳工团体批评,劳资会议根本是「假民主」。他们更表示,政策若改为每月加班工时上限46小时,可3个月跨月匀支最高到54小时;轮班间隔时间可由11小时缩短为8小时,「七休一」可改成「十四休四」或「做十二休二」,这样就表示资方可以进行「工时弹性化」的机制

对于许多人控诉一例一休只有表面却没有实质意义,反而让加班机会被剥夺,许多人为了支撑家计,还得另外再打工;赖清德反问,「这些问题可以视而不见吗?充耳不闻吗?不积极面对吗?这次修法符合总统指示,保障劳工权益,也给资方经营弹性,朝OECD国家前进」。他呼吁朝野,拼经济责任要共同承担。适逢政院场外多个劳团怒吼抗议,他也希望劳资双方不要各自站在极端对立面,携手共推经济。

政府表示,修法是为了完成中南部劳工想要增加工时加班的诉求。对此,高雄市产业总工会理事长江健兴回应,「我不要加班,台湾工时已经够长了,劳工的命要留久一点。」

劳工团体表示,在目前5个修法内容当中,只认同探讨「特休假递延一年」的条例,其他则是完全不认同。台南市产业总工会秘书长黄育德更怒斥,「只要有了后面那『四个弹性』,前面的『四个不变』全都会变,高呼『不变个屁』、『弹性个屁』。

赖清德对本次修法内容有两个重点提出,第一个重点是以「四不变」维护劳工应有权益:

一、正常工时不变,仍维持每日工时8小时,每周40小时

二、周休二日原则不变,连续上班12天并非常态

三、加班总工时不变,将每月最多延长工时46小时做弹性运用

四、加班费计算费率不变

赖清德提到的第二个重点是「四弹性」要赋予企业经营及劳工工作安排的弹性:

一、加班弹性:现行每个月延长工时为46小时,每3个月的延长工时加总为138小时,为让加班有弹性,让加班额度可在三个月期间内弹性挪移,每个月延长工时最高为54小时,但须经劳资协议才能施行

二、排班弹性:松绑「七休一」,让例假可在每7日的周期内来调整,但须经劳资协议及政府把关;

三、轮班间隔弹性:轮班间隔原为11小时,可弹性调整为8小时,以利三班制的产业运作,但仍须经过劳资协议。

四、特休假运用弹性:当年度特休假未休完,可递延1年,也须经劳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