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团抗议加班上限提高 陈雄文:只有特殊业别

劳工阵线不满加班上限46小时提高至54小时,更批评工商界提出的60小时太超过,劳动部长雄文强调公司要求加班人须经过劳工同意。(图/记者林洁玲摄)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工阵线今(30)日赴立法院抗议施压,要求单周40小时工时在明日五一劳动节前通过,同时也大喊加班时数上限不应提高。对此,劳动部长陈雄文今(30)日会前也强调,加班需劳工同意,且有加班费现行规定每月有46小时加班时数,大部分用不到,只有特殊业别或赶工时段才需要。

劳工阵线表示,劳工年总工时居高不下,达到2124小时,过劳死案例层出不穷,服务业发展让工时更长,休假更不规律工业部门从过去一班8小时的三班制,变成一班12小时两班制,但是台湾的高工时并没有带来高工资,呼吁年总工时应降至2000小时。

同时,劳团也指出,1984年劳基法法定工时为每周48小时,2000年修改为二周84小时,现在2015年,十五年过去了,法定工时依然没有改变。反观世界各国,美国1938年、日本1988年、韩国2004年,法定工时都降到每周40小时,法国更在2005年降低到每周35小时,要求劳基法修正每周40小时能在明日前通过。

对此,劳动部长陈雄文今天也表示,目前立法委员提出12个修法版本行政院提出劳动基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缩短工时,考虑层面周延。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上午初审攸关周休2日的劳基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但行政院版明天才交付社环委员会审查,来不及排入上午议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