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居高雄工作领万元津贴 符合资格者最多领1年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市审议订定「高雄市政府幸福高雄移居津贴发给要点」,并编列1400万元当作移居津贴,每人最多可以获得每个月1万元的补助,为期一年;高雄劳工局长钟孔炤6日指出,总名额共150个,至今已有37人申请,有意者若不加快速度,可能就会失去机会

▼移居至高雄工作,就有机会获得最高每个月1万元的津贴;下为高雄市街景。(图/高雄市政府提供)高雄市政府是从3月28日开放申请移居津贴,目前的37件申请案中,多半为电子资讯业、医疗照护业与光电业。钟孔炤说,申请业别皆为市府打算加强发展产业,希望能够借由津贴吸引主流产业人士至高雄工作,使产业成形

「高雄市政府幸福高雄移居津贴」的适用及申请对象,必须符合年满20岁至44岁、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工作满3年且申请前于其他县市工作1年以上、申请时前1工作劳工保险投保薪资等级为3万6300元以上;还得在民国102年1月1日后才受雇于高雄市设立登记事业单位,且劳工保险投保单位设于高雄。

另外,受雇的事业单位必须是高雄市促进产业发展自治条例第3条规定的产业,像是文化创意、绿色能源、精致农业会议展览生物科技、医疗照护、观光休闲、国际物流海洋游艇、资讯软体、电子电信研发、高加值型金属制品制造,或其他经高雄市政府推动辅导的产业。

至于津贴额度设籍高雄市者为每月1万元,非设籍高雄市者则为每月6000元, 每人最长发给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