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批电影院身障席7成不合格 柯文哲坦言:从来没有查过

台北市长柯文市政总质询。(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杨亚璇/台北报导

台北市议员洪健益5日质询时披露,台北市共37间电影院,有26间没有依规定设置身心障碍座位,不合格高达70.3%,质疑市府放水。对此,台北市长柯文哲坦言,「以前从来没有查过」。

观传局长刘奕霆表示,有定期消防建管等局处到电影院会做联合稽查社会陈雪慧表示,通常保留身心障碍的位子在第一排,的确仰角很高,电影院的考量轮椅方便进出。洪健益痛批,社会局长不要再替业者讲话,当业者的生意考量遇上北市建筑法规、身心障碍法规,哪个大?柯文哲表示,一般来说,特别法会大于一般法, 身心障碍法规会大于建管法。建管处长张明森则说,依建筑法设置。

洪健益表示,依法规定,50人以下座位要有1个身心障碍座位,50到150要有2个座位,以此类推,有没有查过问题?对此,刘奕霆坦言,有关建筑技术规则,没有查过相关规定。

洪健益抨击,为什么没有查过,因为你们放水,联合稽查都可以去了,遇到卡拉ok、小吃店就查的超严,但是建筑技术规则没有查,市长你跟业者有多好?柯文哲说,以前没有注意这个问题。洪健益点名,国宾戏院、京站威秀、美丽华大影城,都少了许多座位,「你柯文哲什么都不知道,跟韩国瑜有什么差别?」柯文哲面对追问,仅说「没有检查过」。

洪健益指出,仰角、视角完完全全在台北市都不合格的,「电影院查了没有?还是华纳威秀有给你政治献金,没有,为什么不查?」建管处指出,根据法令,若无障碍设施不合规定,可罚6万至30万元。 张明森表示,电影院在100至102年第四期勘查,勘察时符合当时的法令,只是无障碍法令一直在精进修改。洪健益认为,如果柯文哲一直尊重身心障碍者,不应该是这种情况,台北市共37间电影院,有26间没有依规定设置座位,70.3%不合格。柯文哲坦言,「对,以前从来没有查过」。洪健益要求市府在12月以前稽查完成 ,不合格都罚一罚。

建管处发言人洪德豪回应,102年列管的35家「既有」电影院,无障碍设施均已依规定改善完毕。依现行内政部订定「既有公共建筑物无障碍设施替代改善计划作业程序及认定原则」,电影院之无障碍观众席系规定「每一建造执照每幢至少必须设置一处」。建管处已于103年度要求既有的电影业者,「一厅至少设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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