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不礼让行人 交通部拟最高罚6000元
交通部今日审查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5条修正案,交通部表示,交通部表示,只要未告示禁止行人穿越的岔路口,汽机车也须停让行人。(资料照)
交通部表示,交通部表示,只要未告示禁止行人穿越的岔路口,汽机车也须停让行人,罚锾从3600元提高到6000元。(翻摄林佳龙脸书)
交通部今日审查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5条修正案,透过加重未礼让行人罚锾、违规记点、要求参加道路安全讲习、肇事致人伤亡可吊扣或吊销驾照等措施,强化行人安全,后续将报行政院续转立法院审议。
去年7月新北市发生小货车行经行穿线未停让行人酿成亲友天人永隔的憾事,交通部提出7大措施,陆续推动路口停让行人大执法、检讨道路设计规范等面向着手改善。
在法规面,现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虽明订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拥有绝对通行权,但仍有改进空间。
本次修正重点有5项,包含:扩大适用范围、提高罚锾、提高记点点数、行政罚增订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增订吊扣销驾照罚则。
交通部表示,只要未告示禁止行人穿越的岔路口,汽机车也须停让行人。汽机车行经路口未停让行人,罚锾从3600元提高到6000元,若致人伤亡者,除民刑事责任外,行政罚锾最高处3万6千元。未停让行人违规记点自1点提高为2点,6个月达6点吊扣驾照1个月,1年吊扣2次又再犯则吊销驾照。未停让行人致人伤亡者,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未停让行人致人受伤者,吊扣驾照1年,致重伤或死亡者,吊销驾驶执照,3年内不得考,且另有刑责。
交通部邀集法务部、内政部警政署、地方政府等召开会议,经法案预告60天期满,依序回复各界意见后,由交通部法规委员会完成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