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刷行人地狱臭名! 今起开车未礼让行人开罚3600元
汽车行经人行道不礼让行人通行将提高罚锾额度。(苗栗县警局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交通部修正提高汽车驾驶人不依规定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的罚责,并自3月31日施行,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及转弯时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将由现行小型车处罚锾新台币2千元、大型车处罚2,800元,一律提高为处3,600元,至于机车维持处1,200元。
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交通部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2条附表,提高汽车驾驶人不依规定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的罚责,自112年3月31日施行,另非号志化路口停让的裁罚,也在此次一并修正。
汽车行经人行道不礼让行人通行将提高罚锾额度。(苗栗县警局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苗栗县警局表示,自112年3月31日起,若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及转弯时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将由现行小型车处罚锾新台币2,000元、大型车处2,800元,一律提高为处3,600元,至于机车维持处1,200元。
此外,为提醒民众注意无号志路口的路权,及养成停车再开的习惯,这次修法将「支线道车不让干线道车先行、少线道车未让多线道车先行、车道数相同时,左方车未让右方车先行或是行经无号志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规定或标志、标线指示」等违规,皆从现行处各类车种为600元,提高为机车处1,200元、小型车处1,500元、大型车处1,800元。
另遇闪光红灯未停车再开,则由现行处各类车种900元罚缓,提高为机车处1,200元罚缓、小型车处1,500元罚缓、大型车处1,800元罚缓。
苗栗县警局强调法律保障行人在行人穿越道有一定的优先权,也特别呼吁行人也应遵守不擅自穿越车道、遵守号志指示等相关规定。另提醒行人如遇大型车辆转弯时,最好先退后三步再通行,因为大车在转弯时会有内轮差,造成许多视线死角,保持安全距离可以有效避免意外发生,保障行人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