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刷行人地狱恶名 今起汽车不让行人最高罚3600元

交通部日前公告,今(31)日起汽车行经行穿线不让行人,最高罚3600元(本报资料照片)

为了洗刷台湾被外媒冠上「行人地狱」恶名,交通部日前公告,今(31)日起汽车行经行穿线不让行人,最高罚3600元;遇闪光红灯未停车再开,机车罚1200元、小客车罚1500元、大车罚1800元。

台湾交通被CNN形容如「行人地狱」;瑞士外交部官网也评价台湾旅游「一不小心走在斑马线上都会身亡」;日本还有YouTuber分享台湾货车左转险些撞上正在过斑马线行人的画面。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去年12月22日审查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车辆未暂停礼让行人优先通过的罚锾从1200元至3600元,提高到3600元至6000元,但尚未完成二读。

根据交通部最新统计,每年道路交通事故约有400位行人死亡,虽然加重未停让行人的法规在立法院尚未修正通过;但鉴于行人事故及非号志化路口事故率高,为建立汽机车驾驶人遇行人及于非号志化路口的停让观念并落实遵守,此次仍在法规的罚锾额度内,直接提高起罚金额,例如汽车大部分直接以最高罚锾额度开罚。

此次将7项违规的起罚金额提高,包含汽车行经行人穿越道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现行小型车、大型车起罚金额分别是2000元、2800元,未来将直接开罚3600元;支线道车不让干线道车先行,或是少线道车不让多线道车先行,车道数相同时,左方车不让右方车先行,或是行经无号志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规定或标志、标线指示,例如遇闪光红灯未停车再开,法规修正后机车提高为1200元、小型车1500元、大型车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