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龙、徐国勇路口大执法 汽机车未礼让行人最高罚3600元
▲内政部长徐国勇、交通部长林佳龙主持「路口安全大执法」记者会。(图/记者林敬旻摄)
交通部与警政署1日开始实施「全国路口安全大执法」,警方即日起加强取缔,为提升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权,针对汽机车不停让行人,最高可罚新台币3600元。
内政部长徐国勇及交通部长林佳龙共同主持「路口安全大执法」记者会,针对汽机车不停让行人等5大重点,即日起警方将加强取缔,提醒汽机车驾驶人行经路口,应减速慢行、停让行人、尊重「行人路权」,以确保用路安全。
徐国勇表示,取缔只是手段,安全才是目的,维护路口通行安全,驾驶人和行人都需要共同遵守规范,呼吁汽机车驾驶人行经路口或转弯时,应减速慢行、停让行人、尊重「行人路权」;行人也应依规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不闯越车道行走,并遵守号志、标志、标线及指挥规定,通行才有保障。
内政部表示,政府为维护路口安全,规划为期1个月路口安全大执法工作,执法5大重点项目为「汽机车不停让行人」、「车辆转向不暂停让行人优先通行」、「汽机车闯红灯及红灯右转」、「行人未依规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标志、标线、号志指示或手势指挥穿越道路」等,期望国人共同遵守,平安通过每个路口。
根据交通部统计,民国108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30日内死亡人数为2865人,较107年增加85人;109年1至5月为1,221人,较去年同期增加47人,经分析约有6成发生于路口,其中行人死亡人数近4成也发生于路口;路口行人致死事故肇因以车「未注意车前状况」、车「抢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规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桥而穿越道路」为前3肇因。
内政部警政署表示,104年至109年6月份针对「车不让人」、「行人违反路权」违规行为举发件数,由104年87万9698件增加到108年138万1063件,而109年1至6月份已举发77万9110件,执法强度逐年增加,也显示民众守法观念尚待加强。
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汽机车若不停等礼让行人,可罚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汽机车闯红灯罚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红灯右转罚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若不礼让视障人士或导盲犬,更将加重处罚;行人没走行穿线则可罚300元。
警政署强调,内政部与交通部自9月1日起展开全国同步「路口安全大执法」,期望借由强力执法手段,提升驾驶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观念,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一、路口无人指挥时,汽车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离行人行进方向一个车道宽(约3公尺)以内及前悬已进入行人穿越道上为取缔认定基准。
二、路口有人指挥时,不听从指挥强行通过者,得迳予认定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