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礼让行人」将重罚6000元 网爆真相:罚100万也没用

行政院24日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除了提高车辆未礼让行人优先通过的罚锾,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将吊销驾照,3年内不得考领。1名行人走过斑马线时,1位机车骑士在前方通过。(范扬光摄)

行政院院会今(24)日通过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订19条并增订2条内容,其中未礼让行人的罚锾从3600元提高至6000元,不过网友却道出真相,说「就算调到100万也没用」。

为提升交通、道路安全,行政院院会今日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调整的范围包括修正19条、增订2条内容,其中「未停让行人罚责」指出,若汽车、机车行经依法供行人穿越之路口,但未暂停礼让行人优先通过者,罚锾从3600元提高至6000元。

行政院院会24日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汽、机车未礼让行人之罚锾提高至6000元。(示意图/罗亦晽摄)

该内容在PTT引起网友讨论,大部分网友都吐槽「罚的到人再说」、「警察不抓有X用」、「平常没在抓当然只能撞到才会开罚」、「首先要有警察会抓」,还有许多网友质疑「这个不能检举、警察也不抓、调到100万也没用」、「民众能检举吗?单靠警力抓的完?」

不过根据现行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7-1、44-2,未礼让行人属于可检举范围,民众只要叙明违规事实并检具违规证据资料,即可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检举,会有此误会因是过去「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条文修正草案」曾将不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者移出检举范围内,但引起各界不满后并未实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