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举证?顶新律师:都二审了,检察官还停在侦查阶段

▲顶新越南油案在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进行二审。(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顶新越南油案2015年宣判一审无罪时引起社会哗然,当时检察官未善尽举证责任的批评声浪不断,该案本周一连五天进行二审最后结辩程序。顶新律师表示,从高分检主任检察官李庆义26日下午的论告内容中可知,检察官只是不断重复「百分之百造假」、「一定是高层授意」等臆测之词,至今仍未提出有力客观证据证明被告犯罪,「已经二审了却仿佛还停留在侦查阶段」。

「检察官用自创油脂标准陷人于罪」,顶新律师强调,本案因涉及专业的油脂知识,在原审时传唤许多专家鉴定人,已厘清酸价是油脂新鲜度指标、非食用油卫生品质标准。且精炼是全世界通用的油脂加工技术、不是顶新独创将坏油炼成好油的炼金术等。但检察官到二审仍未传唤油脂相关证人文献来证明顶新油品不可供人食用、继续采用错误定义来认定犯罪,且在论告无视原审的相关证词,甚至明明没有起诉顶新油品是回收油,在论告时却频频指涉,明显与自己的起诉内容矛盾。

被告陈茂嘉也表示,检察官刻意引述不正确的内容作为论告内容,例如检察官举一份顶新内部会议资料指摘说「顶新自己都认为越南油品质不好、还继续购买」,但其实仔细看该证据前后文是在讨论越南的椰子油品质,跟本案所讨论的猪油无关。律师也提出,检察官举最高行政法院撤销食药署核发的油品进口许可代表「油有问题」,却是隐匿了最高行政法院裁定书中清楚写明「撤销与油品品质无关」的重要字句

顶新律师指出,本案从一审开始,已不只一次在庭上表示,检察官不仅不证明顶新确有犯罪事实、违反对被告有利不利一律注意的原则,甚至还有隐匿证据、对被告杨振益不正讯问、捏造笔录等等违法与侵害人权的行为,且审理中检察官还要求法院要类推适用与本案完全不相关的其他案例。律师强调,检察官「显然已违反罪刑法定主义」。而李庆义和支援的彰化地检在论告后就离席,甚至未出庭聆听27日的被告结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