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权风波再起!主张彰银改选无效 台新提告撤销股东会决议

▲台新金董事吴东亮。(图/本报资料照)

记者许雅绵台北报导

彰银经营权风波再起!彰银6月16日股东会完成董事改选,财政部拿下过半席次续掌经营权。台新金4日表示,彰银在财政部主导下,于股东会进行董事选举案时,有违法不具表决权的选举票计为有效票,因此,对台北地院提起要求撤销彰银6月16日股东会董事选举结果诉讼

台新金表示,彰化银行2017年6月16日股东会针对第25届董事选举案,决议由财政部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2席普通董事及2席独立董事,国发基金管理会当选1席普通董事。鉴于彰化银行就该选举案的决议方法有诸多违反法令之处,台新金控于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彰化银行的上述董事选举结果。

台新金强调,因为彰银经营权争议而对财政部提起的「确认契约关系继续存在」的诉讼,经台北地方法院及台湾高等法院两次判决本公司胜诉在案。

而财政部未能深思「和解」才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案,不但向最高法院声明上诉,更且于彰银股东会召开以前,鼓励泛公股事业巨资加码彰银,且不法主导将彰银股务代理全国市占率第一的元大证券临阵改为兆丰证券,再由兆丰银行及华南银行委托元大证券征求委托书,已违反利益回避原则及股务中立原则。

「彰银在财政部主导下,于股东会进行董事选举案时,将有违法令而不具表决权的选举票计为有效票,以致财政部及国发基金管理会所提名之人当选3席普董及2席独董。」台新金认为,该决议方法业已违反法令,因此请求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