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党内部选举看海外人士通讯投票

刘性仁

关于海外人士选举,我国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及中央与地方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中有相关规范;然而对于政党内部各项选举,海外人士的投票方式,特别是关于不在籍投票中各项种类中的实践,却少有议论,故本文特从此着手,希望能提供大众一个思考的空间。

就举即将到来的国民党主席选举来说,国民党在今年5月29日第18届中央常务委员会第170次会议通过《102年中国国民党主席选举海外地区党员投票实施要点》规范,明确规定海外人士对于党主席选举之各项适用情况

其中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便是在投票方式,将采取通讯投票,亦即不在籍投票之其中一种,这充分说明,国民党内部选举对于采行不在籍投票,早已行之有年,一来确保选举人的投票权利,也就是具有党权者,其条件为国民党党员入党满4个月(回、恢复党籍比照新入党),党籍完备,依规定缴纳党费(免缴党费者不在此限),具有党权者则为选举人,能够充分行使基本权利;一来能够强化海外党员对于国民党的向心力,进而巩固对于中华民国认同及对于台湾基本关怀信任;一来亦可充分反映海外党员的心声,以作为党整体决策的参考,基于这样的考量,国民党内部选举方式则选择采以通讯投票方式。

首先,承办选务工作中央委员会组织发展委员会海外部,必将以最大用心公正办理相关选务工作,使选举程序正当,产生圆满的选举结果;其次,就各项海外投票之技术层面,在投票区规范上,海外地区为一个投票区,设一个投开票所,其负责人由海外部主任担任,这也是在实务操作上较为可行。

再者,关于必须相当严格确认的是,便是选举人名册之缮造、公开阅览及更正。依国民党中常会通过《102年中国国民党主席选举海外地区党员投票实施要点》规定,选举人名册由中央委员会缮造之;选举人资格由造册单位查核;而选举人名册亦应于今年7月1日至7月3日公告于中国国民党党中央委员会组织发展委员会海外部供选举人阅览,如有疏漏、错误,应即更正。规范十分清楚,程序十分完备,其目的无非是希望能够扩大海外人士之政治参与权,以强化对于台湾的爱与热情,置身于台湾政治发展中,成为台湾不能分离的一份子。

此外,关于通讯选举选票,由党中央统一印制,以彰显合法性公平性;并于6月27日前寄发各选举人,使选举人能够在方便的情况下依法圈选,只需在7月19日中午12 时寄回收件,选票经圈选信封密封后,装入回邮信封;并签名并附选举人详细地址,不会有太大的时间压力。

至于开票,则与国内同步,国民党海外部在国民党中央党部设置开票中心,负责汇集所有寄回之选举票;开票中心同样也置主任管理员、主任监察员各一人,管理员、监察员若干人,办理开票行政工作,在开票前由主任管理员会同主任监察员当众点清并登记所有回邮信封数后,拆封投入票匦,并依公开整理选票信封、开启选票信封、整票唱票记票封票之程序进行,最后开票完成,即将选举结果报告表汇报组织发展委员会。

总之,我们可从国民党党内选举党主席的经验中,看出不在籍投票之可行性;通讯投票的经验,建立在公平与信任的基础上,目的当然是为了凝聚海外人士对于国民党的向心力及对于中华民国的认同,为了发挥民主,彰显台湾的软实力,国民党愿意采行通讯投票,以此经验期能作为政府部门施政时的参考。只要有心,没有办不成的事;只要我们没有忘记海外同胞,愿意在便利及可行的基础上让他们充分参与,融入台湾政治发展,那么终将能发挥台湾民主价值,将台湾经验永传下去。

●作者刘性仁,北市,博,中国五权宪法学会成员。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讨论与声音,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