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波当选无效之诉 彰检再提告10名当选人
▲彰化地检署27日再提第二波当选无效之诉。(图/记者陈玉翻摄)
记者陈玉/彰化报导
继上月30日提出第一波5件当选无效之诉,彰化地检署27日再提第二波10件当选无效之诉,名单包含2位县议员、8位村、里长与乡镇代表。对此,彰化检方表示,上开当选人等或因本人或其亲属涉嫌贿选、或因对其他候选人有暴力行为,本署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20条第1项第2、3款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彰检第二波共计提起10件,分别为:彰化县第一选区县议员陈姓当选人、彰化县第三选区县议员施姓当选人、员林市南东里里长黄姓当选人、芬园乡大竹村村长许姓当选人、芳苑乡仑脚村村长陈姓当选人、田尾乡新生村村长范姓当选人、福兴乡第三选区乡民代表张姓当选人、二林镇第三选区镇民代表陈姓当选人、秀水乡第一选区乡民代表李姓当选人、大城乡第三选区乡民代表许姓当选人。
彰检上月30日才对4名村里长、1名项民代表题出当选无效之诉;检方表示,今年接获不少民众检举贿选,也透过战情室高端设备掌握贿选证据,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无效机率很高,并强调「有证据一定办」虽大选已落幕,但彰化查贿行动未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