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惩戒扩大「剥夺退休金、退养金」立院初审 并拟取消休职处分

朝野立委和官员达成共识,扩大法官惩戒,增加剥夺退休金及退养金。(图/示意照/翻摄pixabay免费图库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淘汰不适任法官!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8日初审通过《法官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如果法官任职时的行为严重不妥、违失情节重大,可剥夺他的退休金及退养金,并拟取消「休职」处分

本次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修法重点包含金字塔诉讼组织、法官评鉴、职务法庭等,会中邀请司法院秘书长太郎法务部政务次长蔡碧仲等官员列席讨论。

另外,立委也针对草案中让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评鉴法官,遭法官协会反弹之事,询问吕太郎的意见。吕太郎认为,法官协会可能担心当事人因评鉴制度而造成滥诉,所以才会反弹,未来评鉴委员会的幕僚人员会比现在更多,负责案件初步筛选,若是很明显不合法、滥诉,或是不知所云的检举案都会先筛选掉,所以法官们可以不用担心。

此外,朝野立委和官员达成共识,扩大法官惩戒,增加剥夺退休金及退养金,并拟取消「休职」处分。对此,吕太郎说,法官因违失休职再回任,可能引发当事人对法官的不信任建议处分往两极化拟定。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左)认为可以适度公开法官评核结果。(图/取自立法院官网

而对《法官法》第31条法官全面评核的规定,立委周春米提案指出,司法院应每3年至少一次完成法官全面评核,其结果应对外公开,并将评核结果作为法官职务评定参考。对此,立委尤美女也提案要求全面对法官评鉴,并要求法官评鉴委员会每3年至少一次完成法官全面评鉴,其结果应对外公开,并送交司法院作为法官职务评定依据。

对此,吕太郎表示,不赞成全面评鉴,「没有一个国家台湾,用尽各种方法对法官采取不信任的态度。我认为不适任的法官要积极淘汰,对于认真的法官尽量不要去干扰他。不要为了极少数不适任法官在个别案件突槌的表现,把大部分法官都拉进来,既不经济、对司法也没有帮忙。」

至于评核或评鉴结果是否对外公开,吕太郎说,公开部分会涉及个人问题,建议在不危及审判独立的范围内公开,这是在稳健中又有进步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