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阵线「港本部」遣散 台北、英国分部接手「港独工作」

▲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港区国安法。(图/记者曾俊豪摄)

记者曾俊豪/综合报导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以162票全票通过「港区国安法草案」,继黄之锋罗冠聪以及周庭宣布退出香港众志之后,一直以来支持香港独立的「香港民族阵线」也透过脸书表示,即日起遣散所有香港地区成员(包括发言人在内),未来将交由海外台北英国分部继续运作

媒体称为「港版国安法」的草案,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午表决通过后,预计下午便会公布详情,并在7月1日起生效

成立于2015年的「香港民族阵线」也在草案通过后,透过脸书发表声明,「即日起遣散所有香港地区成员(包括发言人在内),唯海外分部继续运作。遣散不代表停止,本组织海外分部将会接手目前全部工作,并于海外继续推动香港独立,直至胜利为止。」

声明也提及,台北以及英国两个分部在香港本部解散后,将会接手所有工作,「文宣,继续;海外外交,继续;行动,继续。本组织将秉承前人理念,继续走在推动香港独立的道路之上。」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图/路透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香港民族阵线之外,香港众志三位创党元老,黄之锋、罗冠聪以及周庭稍早也在脸书上发文, 宣布退出所属政党,未来将以个人名义持续奋斗。

事实上,在港版国安法表决前,大陆社运人士王丹曾点名,该法通过后,黄之锋、黎智英等人将会在7月1日被捕。有港媒就此事向正在北京列席的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求证,他则回应,国安法不会设追溯期,如果立法后不做出违法行为,便不会被追究。

叶国谦举例,就像前香港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日前宣布引退、「金盘洗手」一样。不过,他也补充,若是相关人士在法案生效后,仍作出危害国安行为,那么立法前的行为可能成为日后举证资料。他强调,这与普通法一向做法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