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修正预算法 公开举债借债

大陆全国人大今天通过预算法修正案,决定把中央地方预算全面公开,包括政府举债借债、「三公」预算等重点项目的公开。

中国大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超英在第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闭幕后的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预算公开是这次修改预算法一个重要的内容,主要是回应社会关切。

王超英说,预算公开是全面公开,包括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都要公开,不但政府预算要公开,部门预算也要公开。

他指出,除了依照大陆国家保密法规定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其他内容都要向社会公开。

王超英表示,在全面公开的原则下,特别强调一些重要事项,如政府预算中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及举债借债的情况。还包括「三公」(公费出国、公费接待吃喝、公务车开销)经费在内的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等内容的公开。

王超英说,预算法对预算公开内容、时间主体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以使法律关于预算公开的规定更具有可执行性、可操作性,更能落实。

大陆财政部长楼继伟在记者会上答复记者问题时说,大陆2013年第一次实现全口径预算公开,这次法律规定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包括四本预算,其中第四本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另包括税收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或称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三本预算,都必须公开,且加强四本预算间的统筹使用。10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