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公债法修正提高举债上限 五都首长不必哭穷

李桐豪表示,亲民党团的修正公债法,可放宽五都的举债空间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亲民党立院党团22日表示,现行《公共债务法》与国际标准不符,如短期债务及自偿性债务皆未纳入公共债务,五都升格后,让县市承受原本的所有债务,举债空间一点不剩。因此亲民党提出的修正草案重点为,公债举债衡量标准应从GNP改为GDP,并由48%调高为60%,依此计算,先前抱怨没钱的台中市则可增近新台币50亿元财源

目前公共债务法规定,债务存量衡量标准为国民生产毛额(GNP)的48%,其中中央政府举债上限40%,地方政府共8%。而亲民党的修正版为,衡量标准应该从GNP改为国内生产毛额(GDP),较接近现在的经济活动,且举债上限应从48%调为60%,中央政府50%,地方政府共10%。

李桐豪说,政府债务到今年6月为止,已达5兆235亿,若不修法,公共债务2年内就会破表,政府的经济成长目标须定在4%到6%之间,公债法才能继续下去。他表示,依照亲民党团修法版本,各级政府债务流量不得超过前一年经常性岁入决算数的15%;若超过一定警戒值,要开始执行财政纪律,进行平衡预算管理

李桐豪说,以民国99年资料推估,若实施亲民党团版本的财划法、公债法修法版本,台中市可分得101.1亿元收入,举债额度87.5亿元,总计188.6亿元,较原先增加了48.7亿元的财源。

►►►更多好看内容都在《ETtoday新闻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