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最不守法?施琼华亲上火线

保险业最不守法?施琼华亲上火线。(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保险业是特许行业,理当需要高度监理业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自然容易互相比较,看谁的招牌擦得比较亮;对保险公司来说,好不容易累积的声誉,最怕发生砸自家招牌的事,而「收到金管会罚单」新闻见报,恐怕就是其中之一。

根据统计,二○二○年金管会对保险业裁罚一亿三五六○万元,在金融三业银行证期、保险)中排名第一,占率超过六成。此外,根据金融消费评议中心最新统计,去(二○二○)年前三季因金融交易而引发争议案件,保险争议超过四分之三,同样领先银行和证期。

这两大「负面排名」,让保险业被外界质疑「最不守法」,果真如此吗?对此,保险局局长施琼华在【健康保险大家谈】接受本刊创办人黄秀玲教授专访,亲上火线说分明。

二○二○年裁罚预算达标

守法才是监理的KPI

事实上,政府机关必须依《预算法》编列预算,只要有收入和支出,就要编预算,金管会也不例外。「民营机构有营收,所以设定KPI来达到营收目标,但我们不是民营机构,所以不需要有KPI,罚款收入也都是入国库,」施琼华表示,如果保险局有KPI,而且每年都超标,「那就会被主计总处要求编列更高预算,但其实我们每年编列的裁罚预算,都非常保守,几乎没有未达标的状况。」

二○二○年保险局编列的罚锾预算收入为七六三四万元,而实际收进的罚锾总额达一亿三五六○万元,不但达标,还大幅超标。

「我们在编列预算时,都是比较保守的,」施琼华解释,保险局在编列预算时,会参照近两年的预算和决算数,「以二○二一年为例,我们会参考二○一九年的决算数和二○二○年的预算数,以两者的平均值为编列基准,但会视情况扣除当年度比较特殊的个案罚款,来斟酌编列二○二一年的裁罚预算。」

不到两个月,今年已有九家保险公司被开罚单,罚款合计六百万元,施琼华透露,二○二一年保险局的罚锾预算收入为一亿四七七万元。而这确实和近两年保险业罚锾都超过一亿元(二○一九年一亿三六二○万元,二○二○年一亿三五六○万元)有关。

「罚锾不是保险局的收入,也不是所谓的KPI,政府不需要像民间企业一样有KPI,最好的KPI,就是保险业守法,不用开罚。」施琼华强调,裁罚只是手段,并非目的,监理最重要的目的,是希望受罚的业者能够尽速改正缺失。

寿险违规态样

内控缺失最常见!

罚不罚,当然不是施琼华一个人说了算。裁罚经过严谨的基准和流程,最后也得经过会议审议充分讨论,才会确定对业者祭出罚单。

施琼华进一步分析业者最常犯的违规样态产险业方面,近两年最常见的违规类型包括内控缺失、公司治理、核保三大类。相较二○一九年,二○二○年的罚锾总额略为下降,减少三六○万元,主要来自核保缺失的裁罚情形减少;但在内控缺失的部分,裁罚金额则从六六○万元增加至七二○万元,在各违规样态中占比最高,占比超过三成。

「市场不当竞争,是目前产险业最需要改进的项目,」施琼华说,产险业规模较小,业务容易集中於单一险种,有的业者为争取业绩,以不当折减保费等竞价行为,影响市场纪律,「除了加强查核、透过裁罚约束之外,我们也鼓励产险业开发新商品,拓展业务,缓和市场竞争的情形。」近年像是农业保险、托育人员责任保险登山海域综合保险等,都是产险业积极推展的新业务。

至于寿险业的违规态样,整体来看同样以内控缺失占大宗,包括资产配置及清偿能力评估控管作业投资决策及风险控管作业、股权商品交易人员利益冲突防范作业等,在二○一九年及二○二○年各吞下七二六○万元、三六四○万元的罚锾。而二○二○年寿险业的核保缺失相对增加,包括公司核保时未落实执行保费来源相关查证及审核机制等,从二○一九年不到一成,到了二○二○年占比已达二成五。

从寿险近年来的违规案件来看,施琼华认为,寿险业在「资金运用」及「业务招揽管理」尤其需要加强改善,「寿险业的资金来自保户,必须严守投资交易纪律,而且寿险大多为长年期保单,更是对保户长期甚至终身的承诺,更需落实公平待客原则,维护保户权益,」施琼华强调,卖赔钱保单争取业绩,或是进行不符合风险胃纳的投资,都是寿险业还有待改善的部分。

二○二○保经代裁罚大增

「劝诱贷款买保单」最多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产寿险的罚锾下降,保经代的罚锾则出现「爆炸性成长」,从二○一九年的四八○万元,到了二○二○年增加至二七一○万元,翻涨五倍之多。

其中,又以「未落实认识客户KYC」为最大宗,常见的像是劝诱或利用话术诱导客户用保单借款、定存解约,或将房子抵押向银行贷款,再用这笔钱去买投资型保单等保险商品,以财务高杠杆方式买保险,还有业务员销售时,未对客户清楚说明商品内容,且未考量商品适合度等。

这样的情况,近两年特别严重,「当我们发现,有不少兼营保经代业务的银行,都存在类似的违规情形时,就着手研究修订相关规范。」施琼华表示,二○一九年十一月修正的「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则」及「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则」、二○二○年二月修正的「保险业招揽及核保理赔办法」等,都是为了加强业者在「落实认识客户KYC」的监理力度。

「买了保险,就不该随意解约,」施琼华也提醒消费者,应该对自己的财务决定负责,不该单方面听取业务员的话术,就贸然采取解约的行动。

精彩全文图表请详见3-4月号(387/388期合刊)现代保险杂志,或请订阅现代保险杂志。

本文作者:何楷平

(本文摘自《现代保险杂志387-388期》)

《现代保险杂志387-38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