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建社福有2/3董事席次 寿险2.8兆上膛

立法院4日三读通过保险法修正案,最重要的是开放保险业投资公共建设社会福利事业,最高可取得2/3董事席次寿险业表示,的确有助提高投资意愿,但实际投资仍是要看案源保险局表示,目前最热门公建社福投资,即污水处理厂绿能电厂高铁周边产专区,光寿险还有2.8兆元的投资额度

虽然要一块最后只给了五毛多,行政院版本的保险法修正案,原本是对保险业投资公建及社福事业,由现行最高1/3董监席次拉高到100%,借以鼓励保险资金前进公建与社福事业。但最后经立法院党团协商后,最高董监席次降到2/3,且保险业若派任被投资公建公司董事达1/2者,要设置至少一席具独立性董事。

同时,保险业最有意愿投资的长照机构,则不在这次开放范围,依旧是回归长照服务机构法人条例,即最多只能拿1/3的董监席次。

由于保险业投资公共建设及社福事业,必须依保险法146条之5,事先向保险局申请获准,才能投资,到3月底止已投资852.26亿元,依法最高可投资保险业可运用资金的10%,即约有2.89兆元,扣掉已投资部位,至少还有2.8兆元的投资额度。

保险局亦将地上权案纳入广义公建投资计算,则到4月底总投资金额会达4,192亿元,占寿险可运用资金的1.45%。不过,保险业投资地上权,是算入不动产投资限额,且不用经保险局事先核准

保险局副局长王丽惠表示,目前保险业投资公建及社福事业主要有三大类型,一是污水处理厂,这部分有国泰人寿投资;二是绿能电厂,如太阳能风电等,如国寿台湾人寿、富邦人寿、新光人寿全球人寿及新安东京海上产险都有投资。

第三则是高铁站附近产专园区、地上权开发案等,则有国寿、富寿新寿中寿南山人寿、全球、元大人寿及宏泰人寿八家公司有投资。

这些公司若是之前只拿1/3董事席次者,未来新法上路,保险局表示,都可进一步提高董事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