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挂牌幽灵车占车位 7月起当场取缔拖吊

幽灵车占车位下月起警察将直接取缔拖吊。(图/警政署提供)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街上常看见没有车牌车辆停在路边停车位,过去由于牌照已卸下,警察执法困难。而在7月1日新措施上路后,「幽灵车占车位」警察可当场吊离拔牌拖移至保管场,罚缓为3600~10800元。

警政署交通科长刘振安指出,过去部分民众为了避免缴交汽燃税牌照税等,会卸下车牌占停车位,而过去由于不能证明该车是「行驶状态至停车格内」,因此执行上有困难,但新法上路后将不再限于驾驶行为。

刘振安进一步说,新法上路后,车辆悬挂吊(注)销牌照,或未悬挂牌照的违规处罚,不再限于驾驶行为,并将车辆「未领用有效牌照」、「悬挂他号牌」,或「未悬挂号牌的停车行为」都纳入执法项目,避免该类车辆长期占用道路影响路人权益

轮胎磨耗程度不符 罚缓提高至3000元

刘振安也表示,在7月这波新执行的处罚当中,取缔各类牌照违规的部分会较为辛苦与吃重,必须增加保管场以及人力部分。此外,在轮胎胎纹深度规定也有修订,且提高其处罚额度,由新台币1200元提高为3000元。

由于汽车行驶高速公路速度较一般道路快,若车辆轮胎胎纹深度不足,就会影响到摩擦力与抓地力,造成煞车距离延长而发生危险。同时,若雨天也容易发生打滑或是爆胎。

因此,有关轮胎胎纹深度规定,将回归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39条之1第25款规定,也就是「轮胎胎边共有6个三角形标志」,以此来判断轮胎磨耗的程度(TWI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