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车挂牌新制上路 彰化首日取缔13件

微型电动二轮车(微电车)自11月30日起必须领用牌照才能上路,彰化县警局交通队统计首日全县取缔违规13件。(彰化县警察局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微型电动二轮车(微电车)自11月30日起必须领用牌照才能上路,彰化县警局交通队统计首日全县取缔违规13件。(彰化县警察局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彰化县警察局加强宣导微型电动二轮车须领用牌照才能上路。(彰化县警察局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彰化县警察局加强宣导微型电动二轮车须领用牌照才能上路。(彰化县警察局提供/吴敏菁彰化传真)

微型电动二轮车(微电车)自11月30日起必须领用牌照才能上路,彰化县警局交通队统计首日全县取缔违规13件,违规包括未戴安全帽、酒驾拒测等,呼吁已在使用微电车的驾驶者,要尽快办理车辆领牌及投保程序,骑乘才能得到更安全的保障。

彰化县警察局表示,微型电动二轮车须领用牌照才能上路第1天,警方加强宣导,指出新法修正施行前,已购买微型电动二轮车,应于2年内依规定领用、悬挂牌照,逾期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1条规定,处1200元以上至36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驾驶;若为未经型式审验合格之微型电动二轮车,则将依规定没入。

彰化县警察局交通队表示,微电车的轻便,已成为许多县民和外籍移工日常交通运具,但过去并没有领用牌照,也没有投保强制责任险,当通事故发生时,往往求助无门。纳入牌照管理后,透过员警交通宣导及执法,将可减少超速改装

、未戴安全帽等违规,减少乱象。

彰化县警察局交通队统计,为确保微型电动二轮车于道路行驶之安全并加强管理,首日已取缔不保持安全设备良好1件、酒后驾车1件、酒驾拒测1件、未戴安全帽4件、各项动态违规2件、违规双载4件。

警方并再次温馨提醒,驾驶人,驾驶前要留意「人、车、合、一」四字规定,即为「14岁以上之驾驶人」、「检验合格车辆」、「验车后合法申领牌照」、「一定要保强制险」

,如此方能合法驾驶、安全上路及保障自己和其他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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