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钱进公建社福 2.8兆上膛

立法院4日三读通过保险法修正案,最重要的是开放保险业投资公共建设社会福利事业,最高可取得2/3董事席次寿险业表示,的确有助提高投资意愿,但实际投资仍是要看案源保险局表示,目前最热门公建社福投资,即污水处理厂绿能电厂高铁周边产专区,单是寿险就还有2.8兆元额度

由于保险业投资公共建设及社福事业,必须依保险法146条之5,事先向保险局申请获准,到3月底止已投资852.26亿元,依法最高可投资保险业可运用资金的10%,即约有2.89兆元,扣掉已投资部位,至少还有2.8兆元的投资额度。

保险局亦将地上权案纳入广义公建投资计算,则到4月底总投资金额会达4,192亿元,占寿险可运用资金的1.45%。不过,保险业投资地上权,是算入不动产投资限额,且不用经保险局事先核准

保险局副局长王丽惠表示,目前保险业投资公建及社福事业主要有三大类型,一是污水处理厂,有国泰人寿投资;二是绿能电厂,如太阳能风电等,如国寿、台湾人寿、富邦人寿、新光人寿全球人寿及新安东京海上产险都有投资。

第三是高铁站附近产专园区、地上权开发案等,有国寿、富寿新寿中寿南山人寿、全球、元大人寿及宏泰人寿八家公司有投资。

保险局表示,这些公司未来新法上路,都可进一步提高董事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