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钱进公建 只欠国发会「东风」

保险资金投入公共建设,就只差国发会这股「东风」。图为马公海水淡化厂。(台水提供)

保险资金投入公共建设,就差「东风」!瞄准上兆银弹,国发会与金管会期望引导保险资金投入公建,现阶段法规万事俱备,就只差国发会这道关卡,知情官员透露,只要国发会改变中央机关传统编列预算、发包工程做法,改以民间参与方式招商,不只保险业意愿大增,每年还可省下上千亿元预算支出。据了解,国发会正在评估调整作法,盘点民间可参与案源,有望释出高速公路、再生能源厂、海淡厂等3大种类标的。

国发会主委刘镜清与金管会主委彭金隆跨部会沟通引导保险资金投入公建,提出3大障碍待解决,包含提供可投资标的,如港口、高速公路、绿能、长照或社宅等;满足所需的投资报酬率以及证券化。

官员表示,依《保险法》、《促参法》规范,这些公建已是保险业可投资的标的;业者与专业公司合作成立特殊目的公司(SPV)投资,最多可取得3分之2董事席次,大幅降低投资风险、解决业者疑虑。透过契约延长年限、收取费用方式,例如高速公路过路费、公建的处理费等,都具稳定现金流、满足业者报酬需求。

立法院也在修正《投信投顾法》,允许投信可办理不动产证券化发行与信托业务,提供公共证券化多元机会、创造次级市场,创造更高报酬,也能引导让其他投资间接参与公共建设。现在最大障碍是中央权责单位难以抛弃「行政怠惰」与「担心动了原始业者的蛋糕」2大包袱,宁可走传统《采购法》发包方式。

举例而言,盖停车场若依传统方式,主管机关只要写个计划、通过国发会核定、预算就可以发包,剩余工作由工务处委托营建业者处理,盖好后再由停管处或以OT案(民间营运)给停车业者管理,简单方便。但若以民参方式招商,主管机关要有专业能力审核计划案、预估投资报酬、后续追踪与监督,等于多了一项业务。

原本承包公共建设的营建业者、停车业者规模较小,无能力参加民参招商,可做的生意少了,也会对主管机关施压,希望不要采民参方式招商。官员表示,中央部会、地方政府公建计划只要涉及中央预算,都需经过国发会审议,一年预算约数千亿元,在审查过程中,国发会就可筛选哪些可依《采购法》发包、哪些可以民参方式招商,能否一鼓作气导入保险资金,就看国发会的态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