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士修/林全能亲上火线 却坐实对电业法的质疑

经济部能源局局长全能媒体说明电价审议。(图/记者林信男摄)

文/黄士修(核能流言终结者创办人

英文政府强推「假电业自由化之名,行图利财团之实」的《电业法修正草案》,引起各界的批评声浪。经济部能源局林全能局长被逼得亲上火线回应,但他在媒体专访中透露的情报,反而坐实了外界对电业法修法的质疑。

质疑一:电业自由化会涨电价?

老百姓最担心的就是涨电价。由于台电的营运绩效是全球顶尖,发电成本高的绿能也都由台电收购,未来加入太阳能、风电业者,电价一定比现在高。

林全能回答,影响电价的主因是燃料经营成本。在发电配比相同、国际燃料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可透过竞争精进经营成本。林全能也提到,德国电价大涨是因为再生能源占比增加太快,不应完全与电业自由化连在一起。

问题是,未来就是要大幅增加天然气和再生能源的发电配比,而且国际燃料价格不可能永远低迷,现实和前提完全相反,故林全能其实暗示了电价必涨无疑。

另外,林全能也承认了德国电价大涨的原因,再生能源占比增加太快,正好就是蔡英文政府未来的能源政策:在十年内设置20 GW的太阳光电和3 GW的离岸风力,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将提高至20%。这种速度远超过具备深厚工业实力、更有欧陆电网全力支援的德国。德国的电价已经上涨到出现数十万户缴不起电费而被断电的家庭,台湾的未来可想而知。

质疑二:电业开放图利财团?

电业法草案特地区分公用售电业和一般售电业,且只开放大用户购电选择权。财团可以优先购买市场上便宜的煤电、核电水电,也可以在批发价低时向一般售电业买电,在批发价高时再向电价受管制的公用售电业买电,甚至可以成立一般售电业卖电给自己,又不用承担供电义务

林全能回答,会要求筹设电厂的业者符合「燃气要占50%,燃煤30%、再生能源20%」的能源配比,所以业者无法只盖燃煤电厂。由于国际减碳压力,大公司不会笨到去买煤电,还会想要去买绿电。小用户的购电选择权不是不开放,而是小用户比较没有专业能力判断电价和能源配比的差异,所以未来再视状况逐步开放。

问题是,林全能无法否认市场上就是存在便宜的煤电、核电、水电,而且只有大用户有购电选择权,与要求业者筹设电厂符合能源配比无关。

另外,国际减碳压力通常是由政府承担,对商人来说唯一的压力只有价格。大公司买绿电是为了企业形象,而且买的只是绿电容量认证,现实中无法纯由不稳定的再生能源供电。

能源局日前的说法是会对燃煤业者收取较高的能源基金,将外部成本内部化。然而,除非能源局敢把燃煤的成本拉到比燃气更高,否则无法改变燃煤就是比燃气便宜许多的事实。

林全能同时承认了,大用户才有专业能力判断电价和能源配比的差异,因此当然会利用购电选择权选择便宜的电,剩下比较贵的电才留给平民老百姓。

质疑三:设下能源配比,对业者还有诱因吗?

林全能再三强调,未来民间设置电厂必须符合能源配比,开放电力市场,但不开放国家能源政策。外商投资需要经商确定性,能源政策订定了,大家就有游戏规则,自然就会吸引业者加入。在价格方面,发电业者卖给一般售电业可以自己谈价格,卖给公用售电业则有电价公式保障合理利润。

显而易见,「开放电力市场,但不开放国家能源政策」又是被发明出来的文字游戏。燃煤电厂已经是千亿元等级的投资,要求燃煤业者再符合燃气和绿能的配比,唯一的方法就是向其它业者买电,最后每家业者的发电方式组合趋于一致。政府的手伸得比国营事业时期更深,世界上有哪个国家会将此称之为自由化呢?

林全能所谓「能源政策订定了,大家就有游戏规则,自然就会吸引业者加入」更是极大的讽刺。工总早己发表白皮书呼吁能源政策必须转向,中钢、台积电等企业也多次表示担心缺电。美国、欧洲、日本的在台商会,甚至华尔街日报,都公开质疑台湾政府的能源政策。能够获得国内外各界的一致批评,也算是不简单的成就。

质疑四:电业管制机关到底在哪?

根据能源局的计划,未来将会有一个电业管制机关,负责管理公用售电业电价、核发电业筹设许可、监管电力调度、执行各种处罚等业务。但相关条文却付之阙如,至今正体扑朔迷离。

林全能解释,搜集各界意见后,会把电业管制机关的形式及内容、职权写在条文说明栏中,行政地位可能和经济部平行,由行政院决定。林全能此话证实了能源局其实完全没有对于电业管制机关的具体规划,总之一切由行政院说了算。

质疑五:电业法是不是要拆分台电?

电业法草案将把台电分割为发电业、输配电业、公用售电业,且不得交叉持股。其中的发电业埋下台电民营化伏笔,输配电业和公用售电业则须承担许多不公平的义务,也引起台电工会的强烈反弹。林全能表示,目前没有要让台电民营化的打算,电业法修法是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讲拆分太冷冰冰

但电业法条文就是要拆分台电,而且只有输配电业为国营、核能和大水力为公营,并没有限制原台电的火力电厂的归属。经济部目前的确没有让台电民营化的打算,只是为台电民营化埋下伏笔。别忘了,台电累积上千亿元的亏损,也还没认列核四近三千亿元的投资为损失,被拆分出来的输配电业和公用售电业,还得承担许多不公平的义务,试问台电要用什么方法填补亏损呢?

至此,我们看到能源局官员重复讲述着自己也不相信的鬼话。毕竟这部电业法修正草案明显是被上头压着,匆促且强硬地推动,主要目的也不是真的要推动电业自由化,而是为了裂解国营事业、图利财团。林全能不能?我们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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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士修,核能流言终结者创办人,清华大学理学院毕业,研究兴趣:物理数学、能源政策。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网友参与,投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