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士修/你一定要反对黑箱电业法的十个理由
文/黄士修(核能流言终结者创办人)、高铭志(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能源局承诺要与民众沟通,但条文从八月初自网站下架迄今,两个多月来毫无消息,如今就要迳送院会议决通过。甚至院会20日就要审议,外界18日竟然还看不到草案文字,根本黑箱修法。
行政院徐国勇发言人17日召开记者会,转述行政立法协调会之内容,与同日能源局至台电工会简报之内容差异甚大。而蔡英文总统17日裁示两阶段修法,张景森政委18日召开审查会议,又改为一次修法两阶段执行,难道政委比总统大?
政府宣称要营造绿色电力的发展环境,但实际上代输与开放通联规则皆不清楚。没有规划绿能市场,仅是直供无法称为自由化。绿电如何直接销售最终用户,仍在未定之天。
四、消费者获利有限。
号称将全面开放「用户」选择权,但实际上只有开放「老又便宜绿电」之用户选择权。除非大家都刚好住在陆上风机旁边,否则只有台电会趸购太阳光电和离岸风力的昂贵绿电。
▲反对黑箱电业法。(图/黄士修提供)
光从总统与行政院长数度保证绝不涨价,就可以看到政府深入电业管制之政治黑手。独立电业管制机关被外界批评权责不明之后,竟然干脆不设独立电业管制机关,仅在经济部下设三个委员会,本末倒置。
第一波只开放再生能源发电业进入市场,第二波的新设传统发电业进行代输与直供,需负担额外内容不明确之能源配比与备用容量义务,全部沦为台电卫星电厂,何来竞争可言?
七、欠缺电业自由化五环第三环,「开放售电竞争」。
独占的公用售电业,加上供电责任不明之绿色售电业、一般售电业。在这样的设计下,谁想投资售电业?最终还是只由台电之公用售电业承担供电义务,不存在售电竞争。
没有独立调度中心,只有会计分离,无法确保输配电业之独立性。搭配举世罕见的将管制部门(输配)与竞争功能(售)结合之「输配售公司」的「自愿式」法人分离机制,再度阻碍竞争。
九、欠缺电业自由化五环之最后一环,也是最核心之「开放通联机制」。
草案完全没有开放通联机制之相关条文,法律规范密度过低。政府更以为拆分台电就自动达成开放通联,无视国际电业自由化之长年努力,整体规划非常粗糙。
十、砍断台电的手脚,在台电脖子套项圈,让台电「自由」给人打,才是真的。
目前连条文都不公开,难以评估台电公司到底是受损,还是得利。但若从发展绿能是假的,公平竞争也是假的,以及电价不上涨的承诺来看,可以肯定台电迟早会受害。
●作者:黄士修,核能流言终结者创办人、高铭志,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网友参与,投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