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阵解散 称不敌港府打压

2002年创立的「香港民间人权阵线」(民阵)昨宣布解散,香港中联办表示,违法行法追究到底。图为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朱凯迪及民阵召集人陈皓桓等7名被告进入西九龙裁判法院。(中新社)

2002年创立的「香港民间人权阵线」(民阵)昨日宣布解散。民阵发表声明表示约160万元港币的资产,将会指示民阵资产托管团体捐给合适的团体。

民阵已于8月13日召开周年大会,出席成员团体一致议决由即日起解散。

民阵称,近一年多来,港府不断以新冠疫情为由,拒绝民阵及不同团体的游行申请,各成员团体遭受打压,公民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称本希望继续以原有的方式与市民迎难而上,可是召集人陈皓桓已因多宗案件身陷囹圄,秘书处已无法维持运作,而在没有成员参与来届秘书处的情况下,只能无奈宣布解散。

民阵表示,感谢过去19年来香港市民与民阵并肩同行,一同经历反大白象工程、雨伞运动、反修例等运动,并且创造200万人游行的纪录,「让世界看到香港,让灯光照耀黑暗,让民主自由种在人心」;又称虽然民阵今天不再存在,但相信不同团体仍然会继续坚守理念,毋忘初衷。

民阵原本由数十个民间团体及政党等组成,于正式解散前已有多个成员相继退出,包括曾任召集人的陈皓桓、岑子杰、区诺轩和范国威,也因不同罪行被判囚或还押。

民阵昨日宣布解散,香港警方下午随即发出声明,指出今年4月,警方已根据《社团条例》第15条,要求民阵提交其成员、活动及资金等资料,但民阵未按时向社团事务主任提交所需资料,警方现正积极跟进民阵违反《社团条例》内的罪行,「其刑责不会因解散组织或成员的辞职而被抹走」。

香港警方提到,民阵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未向公司注册处注册为公司,也没有向警察牌照课注册的合法社团,因此该组织是一个不合法地运作的组织。港警扬言,会继续全力追究任何组织及人士有否违反《香港国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

香港中联办昨以「反中乱港」形容民阵,称其垮台是「人心所盼、咎由自取」,中联办还称坚决支持特区政府和警队对民阵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检控,追究到底。

中联办又归咎2019年的反送中运动与民阵有关,称民阵「宣扬港独、煽动暴乱,处心积虑地勾结国外反中团体损害港人利益,颠倒黑白致信多国驻港总领馆为揽炒派张目」,痛斥是「彻头彻尾的香港祸乱之源」。

大陆国务院港澳办也批评,民阵宣布解散是想玩一出「金蝉脱壳」的把戏,逃脱法律追责,这是痴心妄想。大陆新华社也将民阵定性为「反中乱港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