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惠台走在前端!人大代表陈紫萱再提4策略 深化两岸交流

▲中共全国人大代表厦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紫萱。(图/翻摄自台盟厦门市委员会)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5日在人民大会堂开幕,接着大会将持续进行15天讨论、解决十项议程。中共全国人大代表、厦门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紫萱6日在北京指出,针对给台湾同胞的同等待遇问题,表示厦门已走在全国各省市前面,并且建议了4项加深两岸经济文化交流措施

陈紫萱在全国人大福建团建议,可以根据惠台政策31条、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制订4项加深两岸经济文化交流措施,首先1.解决台湾人在中国生活不便情况,像是将台胞证纳入社会信用的统一代码管理,方便台湾人办理金融购车、缴交罚款及贷款等。

▲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图/翻摄新华网

其他还有2.允许台籍医师在厦开办诊所和门诊、允许已经取得台湾执业资格,如建筑、咨询、金融、医疗语文专业人士,能够在厦门提供专业服务3.取消在大陆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居民,方可报考大陆事业单位的限制4.市场准入则放宽期限限制,允许制定针对台商的可开放负面清单等。

陈紫萱表示,台湾同胞在福建创业、就业生活,若要与大陆人民享有同等待遇,其中涉及问题相当多,因此若要加深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她建议可以成立「台湾地区标准厦门研究中心」,研究两岸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差异,先采用大陆与台湾两种标准,就是实施一地两标。

▲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图/路透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发表2018年施政建议时表示,对台工作大政方针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并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

其实李克强在报告中提及的「大陆同胞同等待遇」已不是第一次出现,国台办2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又称:31项惠台措施)中就提到,为了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对台工作思想,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率先跟台湾同胞分享在大陆发展的机遇。」

当时国台办也曾表示,《措施》的出台,将有助于台资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快转型升级,拓展内需市场,助推台资企业在大陆扎根发展,并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创造更好条件,有利于扩大和深化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增进两岸同胞亲情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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