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别乱报! 事实查证列卫星频道评鉴换照重点审查项目

▲NCC把新闻事实查证列为卫星频道评鉴换照重点审查项目。(图/视觉中国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为督促卫星频道制播新闻需落实事实查证,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19日)讨论「卫星广播电视频道评鉴及换照作业程序与配套法规报告案」。发言人翁柏宗表示,目前相关作业已将内控机制列为最重要的审查项目,并加强权重配分;而新闻频道节目供应事业除应依卫星广播电视法第27条第2项规定,订定新闻报导事实查证及公平原则,纳入营运计划外,新闻事实查证办理情形,将列为评鉴及换照的重点审查项目。

NCC发言人翁柏宗指出,有关事实查证机制和公平原则,属于卫星广播电视事业评鉴审查办法及换照审查办法中「内部控管机制与自律组织运作之执行情形」审查项目。依换照审查办法规定,制播新闻及财经新闻的节目供应事业,「应订定新闻编采守则,并依卫广法第27条第2项规定,订定新闻报导事实查证及公平原则。」也就是说,广电媒体应将事实查证内化在新闻制播流程中并落实执行。

翁柏宗表示,目前评鉴审查办法也加强了内控机制的权重,假如频道节目供应事业因为内控或自律组织运作的执行情形,经评分为不合格,其整体评鉴即为不合格,NCC将令限期改正,如届期不改正,将依卫星广播电视法第51条规定处罚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至于改正情形会列为下次换发执照时重点审查项目。

此外,有关108年底前基本频道节目全面高画质(HD)播出、强化公平上下架规范、鼓励频道在不同平台上下架和个人资料保护措施等,都会列为下次评鉴及换照审查重点项目

翁柏宗强调,NCC还会透过评鉴、换照审查作业,要求业者建立自律规范机制,包括设立新闻自律委员会,及定期开会检视自身的节目内容,并将检讨报告公开上网,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