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羁押庭前检辩订好攻防规则 法官保障被告防御权「做特殊裁示」
5日柯文哲至台北地院重开羁押庭。(王英豪摄)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及京华城弊案,台北地院2日裁定无保请回,检方抗告后,台湾高等法院4日撤销发回,下午2点开羁押庭;早上程序庭的时候,法官有跟两造说明,法院应公平对待检察官、被告及其辩护人,检察官既限制辩护人阅卷,为保障被告宪法上之防御权,检察官不得于发回更裁程序提出新事证,以免造成突袭,致被告及其辩护人不及防御;纵仍提出,亦不予审酌。两造就此部分法官裁示并无反对表示。
京华城弊案,柯及彭因涉案遭检方搜索约谈后,依违背职务收贿罪、图利罪声押禁见,北院法官2日认为柯犯罪嫌疑不重大,无保请回,彭则遭裁定羁押禁见。
柯文哲获无保请回后,饱受外界政治办案及泄密批评的台北地检署,经密集讯问台北市都委会执行秘书邵琇珮,及在押的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并依同案被告、曾在威京旗下鼎越开发担任董事长的前台北市兵役局长朱亚虎的证词,补强相关证据后,3日提抗告,昨日获「逆转胜」。
高院依彭振声及朱亚虎、邵琇珮证述,佐以朱与台北市议员应晓薇相关对话纪录、扣案柯文哲随身物品记载内容,再参酌朱亚虎受雇于沈庆京之目的、沈庆京行贿应女的犯罪嫌疑重大等,认定柯文哲积极介入京华城案。
高院认定,柯文哲是否如他主张「相信具专业性且为多数决之都委会决议」,而对本案情节毫无所悉或未曾怀疑,仍有究明必要,北院未就检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证予以综合评价,遽认检察官未释明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适,北检抗告有理由,4日将原裁定撤销发回北院由吕政烨法官承审。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