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重开羁押庭!邵琇珮辩护律师预言结局:必押
台北市都委会执行秘书邵琇珮。(陈志贤摄)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卷入京华城弊案,北院2日裁定无保请回,检方不服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撤销裁定发回北院,并于今(5)日下午2时许再开羁押庭,未来发展备受瞩目。对此,邵琇珮的委任律师萧棋云却忍不住预言,「押!是必然的结局」。
作为京华城弊案的关键人物、台北市都市计划委员会执行秘书邵琇珮因牵涉其中,检廉将她列为本案被告约谈后限制出境、住居。邵琇珮的委任律师萧棋云,今下午也透过脸书粉专「昪正国际法律事务所」并以「在押与不押之间」命题发文,就以柯文哲是否应该受羁押的3面向进行讨论:
1.覊押制度目的:
覊押的一般目的于本案,最可能相关的便是防止被告串证。于柯案中,柯是民众党主席,纵使请假仍对政党有实质控制力,柯明显可以挟政党资源,透由媒体或其他方式向潜在共犯或尚未受强制处分之共犯,进行串供,此由柯于关键被告等陆续到案后,仍持续透由媒体发声可见一斑。
2.检方现在所掌握的证据强度:
检方明显已补强柯无保饬回当日的证据强度,这部分我们可以从高等法院就柯案检察官声请覊押的声明稿看出端掜。高等法院首先提起,依「同案被告彭振声、朱○○(依相关新闻可判断为朱亚虎)、证人邵○○之证述」:
A.邵的部分是9/1返国,9/2下午应讯,柯则是于9/2凌晨即由台北地院裁定无保请回。高院新闻稿中既然称有审酌邵○○之证述,显然系检方于前次声押柯失败后所补强的证据!这证据既会由高院撤销原裁定的新闻稿所引用,必然是不利于柯的。
B.再一进观察,同案被告彭振声的证述有一部分是于柯9/2凌晨无保请回前已存在的,这部分当然已经经台北地方法院审酌,那么高等法院新闻稿所提到的「同案被告彭振声」部分,想当然耳,是指「彭振声在9/1后翻异前辞的部分」,高院既然作为撤销原裁定的理由,想必彭振声的翻异之辞,必然不利于柯。
3.高院的态度与意向
A.高院于新闻稿中已明确认定柯有积极介入京华城的客观情状。
B.高院已将覊押当否的标准揭示为「被告是否业本案情节毫无所悉或未曾怀疑」。
最后,萧棋云坦言,短短几天从高院新闻稿,可以看出检察官积极办案、查找证据,终于发现了彭振声与邵○○等关键证述,覊押柯也符合覊押目的,而检察官现所掌握的证据强度也已与高院的态度及意向相符,「这一战,检方誓在必得;虽然结果未定,但浅见以为,押是必然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