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湖三角恋情杀开庭 检辩激烈攻防

高姓男子杀害情敌被控杀人罪,他开庭仅承认伤害致死。(资料照)

男子高庭荣去年3月深夜前往廖姓前女友住处,见屋内潘姓情敌后发生口角,高砍击潘数刀致死,全案依杀人罪起诉,进入国民法官程序审理,士林地院9日开庭整理争点,检察官认为不争执事项提及,「被告因耳边遭画伤而心生不满」,会导致国民法官产生既定印象,认为动机只有一项,忽略双方本有感情纠葛,合议庭评议后裁定删除,谕知3月14日续行准备程序。

全案发生在去年3月21日凌晨,23岁高男与25岁廖女本为男女朋友,案发当天高到廖女家中取物,撞见廖女的现任男友,双方口角后爆发冲突,高以手臂勒颈,并从怀中拿出折叠刀,砍击数刀后,潘倒卧血泊,经送医救治3月30日宣告不治,检察官依杀人罪起诉,但高开庭时否认,承认伤害致死罪,且因死者持刀冲向他,请法官依正当防卫减轻刑度。

法院9日进行准备程序,针对杀人动机、砍击刀数、主观上有无杀人犯意、是否符合正当防共4项争点,检方提议要将动机、刀数并入杀人犯意当中,又称不争执事项当中高男因耳边遭画伤而心存不满,砍击数刀也应删除,避免让国民法官产生预判,聚焦在不争执事项中耳边画伤,而忽略双方原有情感纠葛。

法院第一次评议后裁定,依检方主张杀人动机并入有无杀人犯意的争点,删除动机、刀数列为争点,但检方认为,不争执事项若裁定不删除整段,则要删除「耳边画伤而心存不满」,又改口主张杀人动机维持原来双方讨论的结果,不要并入杀人犯意,法官二次评议后,谕知修正为维持原先双方讨论结果,将动机、刀数改为双方争执事项,删除耳边画伤而心生不满。

针对审理期日、次序、方法以及所需时间,检方需要6周整理,预计2月23日以前,法官定2月29日进行协商,3月14日再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