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一包25元的「乖乖」 贼男狂喷18万惨吃牢饭

国民零食乖乖。(示意图 / 何立雯摄)

台中市一名22岁廖姓男子由于一时饥饿难耐,偷偷溜进一家面店摸走一包零食「乖乖」,后经老板阿周(化名)察觉遭窃报警处理。台中地院审理,依加重窃盗罪判处廖男6月徒刑,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廖男于今年2月11日凌晨时分,途经大雅区一家面店时,由于当下实在是饥饿难耐,竟徒手破坏面摊塑胶拉门后,走进面店的工作区,偷走一包售价25元的国民零食「乖乖」。

面店老板阿周察觉异样,随即报警处理。廖男遭逮后坦承犯行,并辩称,由于没有经济来源,因此无法与面店老板阿周和解,无法赔偿店家损失。

法官审酌,廖男破坏塑胶拉门进入面店盗窃财物,已构成刑法毁坏安全设备窃盗罪,廖男虽坦承犯行,却称无经济能力赔偿、未与受害店家达成和解,依加重窃盗罪判判处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