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宝、宾士专利权诉讼 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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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宝近年财报

缠讼近六年的帝宝工业与德商宾士集团侵害专利权案,帝宝在一、二审连续吞败后,帝宝24日收到台湾最高法院三审判决书通知,因认定二审判决确实有违误,故二审判决废弃,再发回台湾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审理,为帝宝带来「反败为胜」的契机。

帝宝总裁许叙铭表示,产生争议的产品,帝宝在灯壳以及底座的机构已经进行回避设计,最高法院认为,高等法院虽声称已就帝宝产品外观进行勘验,然并未实际践行相关程序,亦未给予帝宝辩论机会,恐有程序瑕疵错误。

许叙铭说,依原二审判决,比对公司产品究竟是否呈现「双瞳」的理由,可对应于公司所提出产品为「双瞳」的事证,因此应再予以调查,因此三审判决废弃二审原判决,发回台湾智财法院审理。

帝宝表示,将持续提出事实证明该专利无效、产品无侵权事实及违反公平交易法,除维护帝宝的权益,同时也持续为台湾AM(售后服务、副厂)汽车零件产业发声,唤起当局重视这个年产值高达2,200亿元的产业。

他说,近来各国关注「维修权」(Right to Repair)议题,使消费者可取得维修服务或零件,以延长产品使用周期。针对AM市场,国际趋势开始朝向消费者权益方向调整,以美国为例,美国总统拜登亦签署行政命令,捍卫消费者的维修权,美国两大政党也在推动修法。

帝宝表示,若外国车厂能随意来台打击台湾AM产业,透过判决禁止在台生产,未来台湾消费者在维修车辆,只能花高价买原厂零件或「杀肉件」,将无法选择优质的台湾AM零件进行维修。

许叙铭希望政府能更加重视台湾AM产业的永续发展,同时考虑台湾市场消费者的权益,应尽速推动「维修免责条款」立法完成。

德国宾士原厂2017年来台对帝宝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帝宝产品侵害其台湾设计专利第D128047号「车辆之头灯」设计专利权。2019年一审判决帝宝败诉,并要求销毁侵权产品的生产模具,引发台湾汽车零件产业一片哗然。

智慧财产法院去年7月14日做出二审宣判,将帝宝应支付的赔偿金,从原3,000万元降至1,812万元,但仍维持侵权判决,帝宝依法向台湾最高法院提起上诉,24日收到判决书通知二审判决废弃,发回台湾智财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