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培法变革!未来教师先资格考再实习 最快107年上路
▲台南市玉山国小以校本乡土步道,进行生态踏查环境教育课程。(图/市府提供)
教育部通过「师资培育法」修正草案,未来师资培育师将改为先资格考、后实习,让实习生能专心教学,而考虑实习学生经济能力,未来实习生在6个月实习期间内,只要担任代课或补救教学,都能领取钟点费,但每周以8节课为限,中低收入户部分,则每月补助每位实习生新台币1万元,为期6个月总计6万元,该草案目前已送行政院审议,预计本会期送立法院,最快将于107年度上路。
教育部政务次长蔡清华表示,为提升师资培育品质,教育部搜集各师资培育大学及教育团体建议,并启动师资法修正。过去每年实习人数为8000名,约有六成会通过资格考,修法后,实习人数将减少至5000名,「国中小学就不会有这么大的负担。」
师资培育及艺术教育司长张明文表示,过去师培实习生实习期间除了要缴学分费,还要帮忙行政业务,经常被外界批评;「师资培育法」修正草案将开放实习生担任代课或补救教学可领取钟点费,但每周以不超过8节课为限;针对中低收入户,教育部则编列实习费用,每年补助一百名弱势生,实习6个月期间每个月能领1万元奖助学金,减轻经济负担。
张明文也表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者,得依「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幼儿教育及照顾法施行细则」到偏远地区及海外学校(包括海外台湾学校及侨民学校),担任代理教师或至偏远幼儿园担任职务代理人员,2年教学年资可折抵半年教育实习。
另外,以往各师资培育大学在职前训练须依教育部统一标准订定职前课程,现在草案也开放各师资培育大学设计职前课程,只要再专业标准指引和师资职前课程基准下,就能自行决定教授科目和订定学分数,不再受教育部束缚。
▲教育部政务次长蔡清华(右)9日说明师资培育法修正草案,左为师资培育及艺术教育司长张明文。(图/记者萧玗欣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