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前立委吴光训炒股案逆转 更一审「证据不足」判无罪
国民党前立委吴光训因炒股案被起诉,二审时由原先的的4年徒刑缩短为3年6个月,吴不服再上诉,高雄高分院上午在更一审时宣判,因查无炒股证据改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吴光训曾在2008年4、5月间,以每股11元到13元不等的价格买进捷超公司股票,后续因股价下滑,直到当年9月已跌至6元,吴也面临到融资维持率不足的问题,为解决伴随来的巨额亏损,开始加码买进、卖出捷超股票,再以人为操控买卖营造交际活络的现象,遭地检署以违反证交法起诉。
炒股案经高雄地院审理后,一审时判处4年有期徒刑,非法所得的2200万遭到没入,吴不服上诉,高分院改判3年6个月后,又再次上诉获撤销发回后,8日上午更一审宣判,合议庭认为检方无法举证吴涉嫌炒股的证据,认定罪证不足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