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持猥亵被判刑「不服上诉关更久」 检不给易科乖乖入监矫治
▲苗栗一位住持因猥亵男童判刑2年,不可易科罚金入监。示意图非当事人。(图/CFP)
苗栗县造桥乡1家精舍49岁伍姓住持,涉嫌多次猥亵未成年少年,甚至还拍下体裸照,判刑1年8个月,但伍男不满上诉二审,结果上诉后改判2年,甚至不能易科罚金,就在10月1日入间服刑。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伍姓住持在2017年间,因买早餐认识年仅14岁的少年,便以「教导学科」为由亲近。会考结束后,伍姓住持便邀请少年到他的精舍过夜放松,并趁少年泡澡后按摩时,抚摸少年下体,并说「这是男生之间的秘密」。
伍姓住持在同年又找少年来精舍过夜,这次直接看A片、帮打手枪,还对少年「喇舌」,少年经此对待心情低落,向导师倾诉后才揭开这起事件。警方前往精舍还发现多张另一名少年的下体裸照。
伍姓住持向检警辩称少年都乱说话,但法官认为伍姓住持不思谨守分寸、以身作则,对心智发展未臻健全的少年行猥亵,影响身心健全发展,判处他1年8个月,可以上诉。住持不满上诉,台中高分院考量被告支付80万元与A少年和解,并获少年父亲原谅,撤销一审判决,将4次猥亵犯行各判6个月、得易科罚金,同时维持原一审判处可易科罚金的部分,合并后共应执行2年、均得易科罚金,可免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