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强压全裸女房东、猥亵加班女老师 轻判理由曝光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台南李姓男子去年8月某日晚间,对一名在校加班的国中女老师袭胸、摸下体一审判刑1年6个月,李男过去曾有闯入正在洗澡女房东房间、强压对方在床的前科,算是猥亵累犯,但轻判原因医疗机构评估他「无性侵女子之倾向」。

判决指出,2016年8月28日,李因为工作关系,发现南市某国中一名女老师(以下简称甲女)下课入夜后还在办公室加班,于是心生歹念,傍晚7点40分左右,趁甲女结束加班离开办公室单独等候电梯机会,从后方勒住她的脖子并且摀住口鼻,将被害人楼梯口方向拖行,进而压在地上,隔着衣服抚摸甲女胸部及下体,女老师不断反抗挣扎。

数分钟之后,李男自行罢手起身,搭乘电梯离开。女老师赶快跑回办公室内紧闭门窗并且报警警方透过监视器画面确认李的身分,隔天将李拘提到案。

另外,李男曾在2012年仅着内衣内裤闯进房东太太房间,当时被害人正在洗澡,李摀住她的嘴巴,将她压在地上及床上,虽没有进一步侵害动作,但犯了侵入住宅罪和(妨害自由)强制罪,遭高雄地院各判处有期徒刑2月和4月,合并后应该执行有期徒刑5个月,李男因此入监

由于李男两次都是「点到为止」,法官主动委请卫生福利部嘉南疗养院为他进行精神鉴定后,结论是李男犯案时未受任何精神疾病心智缺陷影响,其辨识其行为之能力以及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皆应无任何减损,即「李员无性侵女子之倾向」。

此外,法官考量李男是自行停止继续侵害女老师,且坦承犯行,并表现出一定程度的悔改之心,因此判他1年半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