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漆青年向监院陈情执法不公 陈师孟:义不容辞
独派青年团体228时到慈湖蒋公陵寝泼漆,桃园地检与警方将泼漆人士拘提到案,其中六人以5万元交保。 一行人12日赴监察院陈情,并质疑桃园市检警违反司法实务惯例、比例原则,痛批明显有政治力介入,要求监委调查;接受陈情的监委陈师孟则表示,「这些司法官对于民主制度不是很清楚,对于你们的陈情,监察院一定义不容辞。」
为抗议泼漆事件后续的司法行动,独派青年今到监察院抗议,提出检警的7大违法行为,包含比例原则失衡、违法搜索扣押、开出高额保释金来刁难等等。
辅大学生会学权部长罗宜表示,在泼漆后,他们在3月1日陆续收到桃园市大溪分局的到案说明书,检方就在当天展开大规模强制拘提,已经严重违反司法实务惯例,因遭传唤人士皆在台北生活,有一定住居所,事后还马上举行记者会,没有逃亡或逃亡、灭证之虞,完全不符刑诉法第76条中迳行拘提要件。
他也控诉,检警在拘提过程中粗暴,强制拔走当事人的机车钥匙、禁止使用手机、搜身与扣押私人物品等,明显违反刑诉法规定。且在无任何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情况下,检察官谕令裁定明显有瑕疵,开出高额保释金是刻意刁难学生,要求桃园地检署立刻返还保释金。
独派青年之后也向值日监委陈师孟陈情,陈师孟则回应,「这些司法官对于民主制度不是很清楚,对于你们的陈情,监察院一定义不容辞。」